【本報港聞部報道】資深土木工程師倪學仁表示,如果承建商沒有按原有設計施工,其修正方案有一定的限制,而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認為,如文件屬實,政府應就《承建商管理手冊》,跟港鐵簽訂的「服務經營權」採取規管行動,而就補救工程所需費用理應由禮頓承擔,並重申罰則應是除牌。
土木工程師倪學仁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起因是承建商沒有按原有設計施工,當建造到上蓋工程時才發覺出現問題,然後再作出修改。但由於地下連續牆已經完成,修正方案便有一定的限制,所以未能像原有設計般完美和完整,而資料有限,未可估計受影響範圍。須待港鐵及屋宇署解說及澄清問題。
應按《承建商管理手冊》採取規管
潘焯鴻補充現時未能確實文件內容的真偽,但是如果屬實,發展局理應按《承建商管理手冊》就施工問題,採取規管行動。就政府與港鐵的「服務經營權」協議,港鐵須替政府監督管理沙中綫工程,而政府須支付工程建築費及項目管理費,他指出不論港鐵早前未發現問題,又或是知悉發現問題後,再作出更改等,政府應加以監管,並須徹查事件。再加上如果如文件所言,是承建商私自更改設計,承建商有責任承擔工程補救費用,而非由港鐵支付。
潘焯鴻亦表示,對承建商的懲戒須由政府判定,但一直都認為有關承建商需要被除牌,而就上次並無公布詳情及沒有列明違規細節等,坊間很多聲音都表示15個月的懲罰過輕,認為是次事件若查明屬實,重申除牌是唯一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