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案件較早前開審時,辯方向事主展示約30張在社交平台上,事主與被告於案發後的合照,部分表現親暱,X曾「伸右手搞被告稀有的頭髮」,以「小X」稱呼被告等。不過X否認動作親暱,強調兩人只是普通友誼。被告自辯時只承認案發日有替事主按摩,按摩過程X均有穿內褲,他不認為此舉可疑。
伸右手搞被告稀有頭髮
辯方稱X與被告的合照,部分表現親暱,X曾「伸右手搞被告稀有的頭髮」、被告穿上X贈送的波鞋,以及「搭膊頭」等。辯方指出,事主以「小乜」稱呼被告,乜為被告人名稱代號,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這是相當親熱的名字,需要關係熟絡才以此稱呼。X認同與被告關係熟絡,但非親熱。辯方亦指出,二人曾多次一同到內地集訓,單獨用膳,練官問及由誰付款,X指「應該各自各畀」。辯方問及為何刪除社交網站與被告的照片,X指發表「#Metoo」文章後,有網民下載其相片並將其發布於X個人社交網站,甚至專頁,X指不想再受人騷擾,故刪除有關相片。
被告前學生指兩人親密
被告出庭自辯稱,案發日中午接到事主X來電,X表示剛補完習,而且早前因參加比賽,導致肌肉繃緊,要求被告為她按摩。他先到運動場接她,因感在運動場按摩很奇怪,建議先吃飯再到家按摩,X同意。二人到達被告住所,X走到被告房間並躺在床上,因X穿長褲,建議她先脫下。被告否認曾扯下X內褲,整個過程大家有溝通。被告為X按摩大腿和小腿肌肉,歷時約一小時,整個按摩過程X均有穿內褲,他從沒扯下X的內褲。辯方傳召兩位被告前學生出庭作供,兩人供稱被告與事主X關係親密,兩人不時「攬頭攬頸」,如同父女,亦認同女運動員要求男教練幫忙按摩為常見,有機會脫下長褲,甚至只穿內褲接受按摩。一名許姓女前學員曾是屈臣氏田徑會運動員,被告為其教練。許於2009年認識X,兩人為隊友。許稱,被告曾在運動場為她按摩,一般是常被拉傷的位置,如大腿內側、前後肌及小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