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民主派初選案續審,認罪被告區諾軒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盤問下承認,如果要立法會過半,是非常需要依賴功能組別進賬,但功能界別議員投票意向一向不會違反業界利益,故認為初選計劃由一開始「可以話係有瑕疵嘅」。他續指出,之後「見到參與者有唔同意見嘅時候,但佢(戴耀廷)側埋一邊不斷話要用否決權」,扭轉計劃方向。
代表被告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盤問區諾軒。區諾軒承認,若要立會過半非常需要依賴功能組別進賬,飯局中曾提及過功能組別,但非重點,因為「有太多唔同界別,當時亦唔清楚有咩人會參選,所以唔係當時可以處理事項」,組織者之間之後也未曾詳談。
區諾軒直言,初選參與者共同願景不一,否則5月協調會議不會出現分歧,然而「當然去到6月份係唔同嘅發展」,因此區諾軒直認初選計劃由一開始「可以話係有瑕疵嘅」。然而,區諾軒交代組織者之間從未討論過投票問題,「特別係戴耀廷出文章時候,好大問題係佢從來唔會搵我哋啲組織者去傾」,雖然一直認為運用立法會權力不違法,但不可能不尊重會上不同聲音,更何況是戴4月撰寫的數篇文章,包括「攬炒十步」。
區諾軒直言,「一個人寫文章出文係問責自負,但係見到參與者有唔同意見嘅時候,但佢側埋一邊不斷話要用否決權」,遂認為組織工作上有問題,認同戴在扭轉計劃方向。
區諾軒之後回想2020年6月14日偕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煩惱九龍東「兵變」,最後無奈接受九東參選人提交共同綱領,當時戴發訊同意,並補充新界西亦會額外交共同綱領。區認為戴早知新界西情況,同時亦知道即使新界西與會者同意,自己也不會同意做法,而其他人亦有不同意見,「以上過程我到而家都後知後覺,我好難受個過程可以叫做民主」。
法官陳慶偉回應稱,「民主有時就是要取捨,我不認為一樣事情上只有一種聲音,無論如何最終都要做決定,而決定也未必一定能滿足所有人」。區自言根據其從政經驗,一直要求求同存異,「但初選去到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佢(戴)作為初選組織者唔係要作為中立仲裁人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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