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上月29日有数十名示威者围堵深水埗警署,警方进行驱散行动时拘捕两女一男初中生。他们在无被起诉下,被警方押解上少年法庭申请保护令,裁判官一度判他们入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暂住,以待索取福利报告,再决定是否批出保护令。案件昨日在九龙法院少年法庭再讯,裁判官认同他们交由家人照顾及看管更为合适,未有颁下保护令,批准他们回家。案中一名13岁少女遭收押27日后昨日当庭获释。
案情称,8月29日晚有约70名市民到深水埗警署对开聚集叫嚣,更有人疑向警署投掷砖头及照射镭射笔,警方清场拘捕18人,包括本案三名13至15岁的中学生。辩方表示,其中一名15岁少女早前就暂住儿童院的决定,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并获批准。警方已澄清,她并非戴着防毒面具及携带镭射枪,只是普通口罩及电筒,案情非常轻微。她父母已承诺会监督她的学业,而她在美术及运动方面有杰出的表现,屡获奖项。8月中旬,少女申请成为红十字会成员。案发当日她在警署外被搜出口罩及舒缓肌肉酸痛的喷雾,只是为集会添购准备用品,与示威活动无关。
#15岁少年品学兼优
辩方续称,15岁少年品学兼优,福利官认为现阶段不合适颁下保护令,反之会妨碍其日常社交发展。少年家人答应会严加管教。至于13岁少女在校内行为良好,知道日后有示威活动要警惕自己,小心不要牵涉其中,不然会惹上麻烦。同时家人会承诺会监管少女,与社工保持联繫。福利官认为三人交由父母看管,对他们的成长更好。
另外,一名13岁少女涉参与上周六举行的「屯门公园再光復」行动,当时有人疑将屯门大会堂外的国旗拆下践踏,并将国旗焚烧,警方当晚在荃湾拘捕她,并控以一项「侮辱国旗」罪,昨日于屯门法院少年法庭提堂,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22日获准,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裁判官批准少女保释,提醒父母严加看管,不得再犯事,否则不会有担保。裁判官下令她以5,000元保释,不得离境、遵守每晚10时至翌晨6时的宵禁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