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港区国安法在港生效,对于再叫「光復香港、时代革命」会否违反法律,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前天才表示,不能单凭叫个别口号决定是否有罪,而是要审视整件事的背景。然而,一觉醒来,特区政府昨晚发表声明,指「光復香港、时代革命」口号在今时今日,是有港独、或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换言之,市民叫喊「光復香港」有机会堕进法网。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前天表示,不能单凭叫个别口号决定是否有罪,而是要审视整件事的背景,例如相关口号是否客观构成颠覆政权,亦要看涉事者的行为及犯罪意图,能否被客观理解为提倡港独。
政府:有「港独」含意
政府发言人昨晚发稿指出:「前日(7月1日)有参与违法和暴力活动的人展示或藏有写有「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字句的物品。发言人昨天(2日)作出以下严正声明:「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在今时今日,是有港独、或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
发言人说:「特区政府严正谴责任何挑战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禁止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特区政府唿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
梁家杰:有意图或被控
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认为,在分裂国家罪及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均有「旨在」的字眼,而「旨在」代表不用作出作为,只要有意图都可能被控告,而本港的刑事法是起诉行为,并非意图,认为《港区国安法》会影响到言论自由及表达自由。梁家杰说,《港区国安法》以大陆法用语起草,异于本港现行制度,存在很多含煳不清的地方,并非用上客观字眼,质疑当局是要以语言不详的声明,来震慑港人。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倾向同意有关解读,指出若要改变特区制度,可能已干犯分裂国家或颠覆政权罪,若改变制度,去成立新制度或一个独立体,可能会构成分裂国家的意向及目标,已符合法例下其中一个要素,余下就要证明该人是有组织、策划或实施。
汤家骅认为,若有关人士将有关标语四围展示,已距离干犯《港区国安法》行近一步,但不代表已干犯法例,又相信法庭不会单靠标语裁定涉案人士违犯港区国安法,社会应小心理解,若日后持有相关标语的人士,被警方截查,相信警方有权、有理由怀疑对方有机会干犯《港区国安法》,可以拘捕,但拘捕不等于立罪,仍要时间搜证,视乎证据是否足够,并交由律政司审视才可检控。
汤家骅:持标语或犯法
被问及政府发声明会否有未审先判的感觉,汤家骅表示,熟悉司法体系的人士不会有这个感觉,认为政府所讲的并不是法律,法官所言才是法律,相信政府声明是便利执法人员,而政府的解释相信符合一般的看法,亦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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