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政府日前称,口号「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有「港独」或颠覆国家政权含意。《港区国安法》第35条提及,任何人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丧失参选立法会、区议会等公职资格,惟未有写明是否有特定时限。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表示,《港区国安法》提及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故可以客观理解为,一旦有人《港区国安法》罪成,将终身丧失参选资格。
郑若骅昨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又解释,选举主任会继续以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判定参选资格,并会按事实和法律原则决定,故很难一概而论。对于外界质疑立法是中央为了打击来届选举,郑若骅批评挂勾没有理据,形容《港版国安法》是「好大的国家机器」,不会为了选举单一去做。对于口号「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郑若骅指出,政府对该口号的解释从来没有改变,而现时《港区国安法》条文已清楚釐定违法行为,通过前该口号是否准许「不必再看回头」,并质疑没有「港独」目的为何要唿叫有关口号,唿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对于被指立法后改变口号「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的含意,出席同一节目的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解释,以往未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香港对国家安全没有观念,亦未有法例订明哪些行为违反国家安全;立法后已清楚指出违法行为,而目的是为了防范及制止有关情况,故政府有责任提醒市民不要再以身试法。对于有传媒担心新闻自由受影响,郑若骅表示,记者按事实进行正常及正当的採访及报道,而非造假、小事化大或旨在煽动推翻根本制度,新闻自由会继续受到《基本法》的保障,认为传媒不必过份忧虑。
另外,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港区国安法》适用于香港,应该要在保护普通法及「一国两制」的前提下进行,法例要清晰列明违法行为及如何执法;政府的权力由法律授予,应该设措施阻止政府机关权力过大。
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表示,《港区国安法》第38条规定,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的犯罪都适用于这部法律,他认为有关规定涵盖几乎全世界的范围,令很多香港以外的人受到影响。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表示,保护管辖是世界所有主权国家的通例,《港区国安法》只是遵循一般通例,并非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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