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深井豪景花园今年情人节发生动物兇案,30只动物被人从高处抛下,其中18只不治毙命,余下12只亦重伤。两名男子之后被捕,惟律政司于9月2日公佈因证据不足而不起诉,哄动社会。其中一只生还的宠物猫,事后获市民领养,并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质疑刑事检控专员放生疑犯辜负公众期望,违反《基本法》下的检控守则,要求法庭推翻律政司放弃起诉的决定,颁令律政司起诉决定前须谘询公众意见。
申请人彭洛思(译音)在入禀状表示,她与男友热爱动物,关注动物福利。她于9月3日与男友到爱护动物协会,领养了现时取名为Potter的英国短毛猫,并得悉牠是豪景花园事件中倖存的动物,指猫现仍甚怕人。她又知悉,本年2月14日深井发生涉虐待动物事件,30只宠物被人掟落街,两名男子数天后向警署自首。律政司9月初表示,经审视及考虑问题所述案件中的相关证据后,认为现时的整体证据未能支持合理机会达致定罪,故此决定不提出检控。
受害短毛猫现仍怕人 心理创伤严重
她认为,作为其中一只疑受虐待动物的主人,她可申请是次司法覆核。并根据《检控守则》,质疑刑事检控专员的决定,指刑事检控需评估相关证据,并在检控期限内决定是否作出检控。市民对于律政司公正透明行事有合理期望。根据检控守则,律政司有责任顾及受害者、相关人士和公众的利益,理应在检控期限完结前,把检控与否的决定通知受影响各方,包括爱协之类协助调查的专业机构。
现时残酷对待动物属于简易程序罪行,起诉期限为半年。她不满律政司没有在半年期限内交代检控决定,违反检控守则和合理期望,实际后果更会令任何人即使感到不满,也无法再提出私人检控、或以司法覆核推翻不检控决定,侵犯《基本法》第35条保障的寻求法律济助权利。
申请人又形容本港法律仍视动物为「财产」,未能妥当反映动物的生理和有情特性,不及一些先进地区。彭要求法庭颁令,是次律政司不检控的决定属不合法或不合理,应被撤销,而刑事检控专员的做法,影响她或爱协等无法透过法律行动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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