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昨早利用软件Zoom,参与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视像会议时,怀疑一边驾车一边开会。他事后在社交网站Facebook帖文称,已尽快在适当位置停车,之后继续开会。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不小心驾驶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而危险驾驶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罚款2.5万元及监禁三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12个月。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昨日透过Zoom举行视像会议,根据该委员会的会议直播画面,郭伟强使用了立法会秘书处提供的虚拟背景,但期间出现倒后镜,他的脸部的光影程度也时明时暗,怀疑在开会期间驾驶汽车。他头部还不时左右张望,期间部份画面显示他配戴了安全带。郭伟强的画面更一度中断,只有声音没有画面,委员会主席张宇人着郭伟强尽快重回会议,更说还有几分钟就要投票。
称车上暖气是其避寒中心
郭伟强事后在Facebook帖文表示,已尽快在适当位置停车继续会议。他说,天气寒冷,车上暖气是他的避寒中心,又指出「左扑右扑都是为社区服务」,并唿吁大家要注意路上安全。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不小心驾驶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而危险驾驶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罚款2.5万元及监禁三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12个月。
郭伟强近年曾经捲入官非。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于去年5月8日举行会议,建制派与民主派议员因主持会议权力争执而发生冲突。郭伟强涉突然拖行人民力量陈志全,陈志全事后以私人传票向郭伟强提出刑事检控。郭伟强之后否认普通袭击罪,律政司随后介入案件,审视证据后认为没合理机会定罪,又称已考虑该情况下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要求「不提证供起诉」,甚至未能达到表面证供成立的门槛。裁判官批准申请,案件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