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一名从荷兰返港探亲的七旬新界男原居民,约了几名乡亲在村屋打麻将聚旧。打牌中途,他上楼休息,见一名女「雀友」的7岁女儿也躺在一旁休息,突然色心大起,疑脱下女童内裤,继而先后用按摩器及舌头接触她的私处。女童事后向母亲投诉揭发事件。他昨在区域法院承认非礼及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法官强调不能忽视事主或会受到心理创伤,法庭要保护女童免受性侵,判监39个月。
72岁被告文桂权被控于2020年6月6日,在落马洲一村屋内,非礼及向一名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控方透露,女童的医疗报告显示,她事后情绪稳定,下阴没有出血或感到疼痛,由于女童家长不想她再回想事件,所以无法为她索取创伤报告。
女童随母亲到被告家打麻将
辩方求情称,被告已退休,持香港身份证,也拥有荷兰护照,早年跟五名子女移民往荷兰,在彼邦经餐中餐馆,偶然会返港探亲,他亦有长期病患。被告即时认罪显时有悔意。被告未能说出犯案的原因,但愿意承担其责任,加上被告主要在荷兰生活,相信重犯机会低。
案情透露,X案发时7岁,与母亲同住于元朗。自2018年,母亲每月均会带同X前往被告的村屋打麻将。案发日,X的母亲于被告村屋地下楼层打麻将,X则在一楼玩耍。翌日凌晨,X向母亲表示,要「洗小妹妹」,因曾遭伯伯触摸。X的母亲立即折返质问被告,并报警处理。经调查后,X向女警补充证供,指被告先用按摩棒触碰她的腿,又脱掉她的内裤,再用按摩棒碰其私处。X感到不舒服,叫被告停止,但被告舔她的私处。X感到湿滑,叫被告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