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行政长官李家超将于明天(10月16日)发表任内第三份《施政报告》,缠绕香港多年的「劏房」问题料佔显着的篇幅,相信会提出取缔「劣质劏房」的路线图。据了解,政府会有序地取缔劣质劏房,初步倾向优先淘汰居住面积少于7平方米、厨厕合一及棺材房等劣质单位,有序地解决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当局会给予业主「宽限期」改善「劏房」环境,例如符合最低居住面积、加设防火设施等;同时制订认证制度,向符合最低标准的「劏房」批出经营许可,让其可合法出租「劏房」。由于涉及「劏房」数量多、又是全新做法,政府会给予两三年时间处理上述问题后才会执法。
「劏房」潜藏大量安全隐患,部分环境甚为恶劣,不适合居住。面对这个「老大难」问题,特首李家超去年在施政报告提出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制订解决劏房问题方案。社会普遍共识要求政府完全淘汰劏房是不切实际,因为「劏房」对于某些类别的人来说是有一定需求。
要求完全淘汰劏房不切实际
综观香港目前的「劏房」情况,根据政府统计处调查,估计截至2024年6月,全港劏房户数目约10万个,接近22万人居住。接近九成劏房单位都是位于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楼宇。接近一半劏房单位内部楼面面积少于10平方米(约107平方呎)。
在现时「劏房」户中,政府统计处调查显示,约四成「劏房」户是有申请公屋;约两三成未够资格、但将会够资格上到公屋的,所以加起来应有六、七成的人可以住在公屋。
接近22万人居住劏房
为何有些「劏房」户没有申请公屋?这些有居于香港未满七年、正在申请「酷刑声请」的人士;有些是外佣夹份租屋在假期时聚会;有些人士的入息或资产超过上限,不符合申请公屋资格,只是为了方便工作或上学地点而住劏房,而这些人选择的「劏房」环境会较好一些。
按目前民间的诉求,以7平方米做最低标准较为合理,假如以某些团体建议的10至12平方米做标准,住在劣质劏房的居民可能多达10万人,根本难以处理。民建联郑泳舜估算若以7平方米做标准,估计香港现时约有2万至3万个劣质劏房。若果政府採纳这个最低标准,优先取缔面积不足7平方米的劣质劏房,该批人士若符合入住公屋资格,可考虑申请入住简约公屋或过渡性房屋,不用搬到私楼捱贵租。
多个团体出来提出各种建议,包括:规管最低面积、最低楼底、厨厕分开、消防通风照明安全方面等要求,以及需要取缔工厦、天台屋等劏房,据知部分获政府採纳。
据了解,政府会给予业主「宽限期」,以改善劏房环境,使其符合「最低标准要求」。在此宽限期间,业主仍可出租该劏房。同时,会制订认证制度,会向符合最低标准的劏房批经营许可,让其可合法出租劏房。由于这个是全新做法,最少给予两三年时间处理上述问题,之后才会向未有认证的劏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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