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房委会早年将逾百项停车场及零售设施分拆出售予领展的前身「领匯房地产投资信託基金」,双方并签订了《买卖协议》,当中包含「分摊比率契诺」规定,即领展及之后的买家须摊分23个居屋公用地方的管理和维修费。不过,只有三个屋苑知悉有关规定,沙田穗禾苑的业主在不知情下或在一项地底供水喉管工程,多付了千万元。领展回覆《成报》查询时强调,穗禾苑的地底供水喉管工程,由独立顾问计算工程费用摊分比率,并经业主周年大会议决通过。 本报港闻部报道
传真社昨日声称取得房委会与领匯在2005年完成180项停车场及零售设施出售交易之后,签订的《买卖协议》,发现协议中的「分摊比率契诺」规定,领展及之后买家须摊分23个居屋公用地方的管理和维修费,比例由6%至近一半不等。
23居屋仅3个知悉规定
不过,传真社以住户身份,向各屋苑管业处查询后发现,大部分屋苑根本不知悉有关规定,包括有11个屋苑表示没有跟从、六个屋苑表示不清楚或不愿透露,只有青衣青华苑、美孚贤丽苑、屯门新围苑三个屋苑知悉有关内容,按分摊比率向领展索取相关费用。在不知情的屋苑之中,以沙田穗禾苑为例,该屋苑在2013年进行了造价超过2,300万元的的地底供水喉管工程,当时业主立案法团及领展并无按「分摊比率契诺」要求,摊分维修费用,反而以「用水量」去釐定支付比例。住户最后承担了接近96%费用,即2,244.3万元,而领匯及房署仅摊分余下4%费用,领匯支付81.7万元、房署支付12.6万元。
「分摊比率契诺」各佔半
如果以「分摊比率契诺」计算,维修时穗禾苑的小业主应仅需承担50.8%工程费用,其余的49.2%应由房委会或之后的买家承担,意味小业主如今实际多付了千万元。
领展回覆《成报》查询时表示,一直遵守相关地契及契约条款,营运旗下物业。领展强调,根据记录,穗禾苑全屋苑更换地底供水喉管工程乃由业主立案法团主导,由法团委聘之独立顾问负责工程设计、招标及提供顾问服务,虽然工程主要处理住宅部分相关之水管,但亦涉及其他单位,故由该独立顾问计算工程费用摊分比率,并经业主周年大会议决通过,领展已按照相关决议悉数支付应缴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