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政府推出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上周六开始发放补贴,而公务员事务局因应补贴计划发出新指引,要一众需要外勤的公务员申领发还公务交通费时,要扣减已申领的交通补贴,即有关公务员因而要在填报交通费时,额外计算哪些是公务行程,哪些是私人行程,有公务员直言扰民,而工会也指出填报程序复杂,担忧公务员填错会有麻烦。
工会指计算麻烦添忧虑
根据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每月指定公共交通费超过400元时,政府会为超出的实际公共交通开支提供25%补贴,补贴金额以每月300元为上限。
举例一名公务员每月交通开支1,400元,超出400元的1,000元交通费可获25%补贴,即有250元补贴金额,如当中400元属公务行程开支,私人交通费为600元,即其只应获150元补贴,将公务与私人行程混合便多领100元补贴,故实报实销400元公务交通费时,要扣除多领的100元交通补贴,即只取回300元。
有公务员直言计算方法复杂扰民,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幹事梁筹庭亦指很烦人,公务员填写交通费表格要小心,以免出错,「今日哪个时段用了多少钱,你要记低。核数要查清楚,你都能解释,所以在行政方面加重同事工作量」。公务员事务局则回覆指按现行规例,公务员申请发还相关交通费时不应有任何财政获利或损失,故提出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