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今天的亂局,人心不穩,社會動盪,源於執行者。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處理這場風波擺出的姿態及言論,絕對是激化事件至一發不收拾地步。她昨天在記者會上的表現堪稱公關災難,不是撲火,而是助燃:她咀巴不道歉,臉上沒有流露一絲歉意,只輕輕以「溝通解說不足」來耍過,拒絕承認個人堅持執迷不悔如期修例的責任。最為人側目的,是她霸氣地笑說,不覺得今次事件為中央添煩添亂,此為厚顏之一。其次,她把定性「暴動」之責任,全推卸在警務處處長一人身上,早前有政府消息透風指內部研判是「顏色革命」,如此高度,以及專喜事事插管的林鄭,必指示應對方向及力度。昨夜傳來,有反修例示威者從高處墮下,是輕生抑或失足已非重點,因留下遺書死控林鄭。「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本報從來不輕言叫人「下台」,但事到如今,無法不定調促請林鄭「下台」。
縱使社會各界對草案的內容有諸多不滿及不理解,但還可愈辯愈明,尋求解決方案。可惜,林鄭的態度是挑釁社會每一個人的情緒。
昨午4時許,一名35歲男子穿黃色雨衣爬出金鐘太古廣場3樓維修外牆的鋁架上背向馬路,其雨衣寫上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字句,身旁鋁架則掛有一幅抗議橫額,懷疑企圖跳樓。消防及談判專家一直勸說,但他不理,至晚上9時許,他突然爬出鋁架外,在旁4名消防員見情況危急,立即衝近企圖把他攬抱拉回,但混亂中,只能拉到其衣服,他直墮救生氣墊旁的地上重傷昏迷,送院搶救但死亡。他留有遺書,其中提及是不滿林鄭堅持推行修訂《逃犯條例》。我們不知事情原諉及死者背景,暫此不表,但心情極度沉重,從遺書內容來看,林鄭或許是催化劑。
林鄭昨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而非撤回,料只能暫時穩住情況,但起碼不會把情況推向最壞。然而,她在記者會上輕佻不已,相信會挑動了一些市民的情緒。林鄭至少六被問到會否應競選承諾在主流民意要求「下台」,但都未有回應,僅不停重覆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原意,以及她在過去兩年得到中央的理解、信任、尊重、支持。林鄭曾在2017年參加特首選舉時曾爆出「辭職論」,承諾「如果香港人的主流意見認為我無辦法擔任行政長官,我會辭職」。不過,今天她已把這番話拋諸腦後。
愛因斯坦曾經說過,國家並不是最重要的,人是高於國家的,人本身才是國家存在的目的。在人生的豐富多彩的表演中,最真正可貴的,不是政治上的國家,而是有創造性的、有感情的個人,是人格;只有個人才能創造出高尚的和卓越的東西。1931年11月22日,愛因斯坦發表了《主權的限制》一文,這篇文章精闢地闡述了他的國家觀,他說:「國家是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為國家而生存。……我認為國家的最高使命是保護個人,並且使他們有可能發展成為有創造才能的人。……國家應當是我們的勤務員;而我們不應當是國家的奴隸。」
當林鄭不尊重她所管治的人民時,請離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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