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日由民陣發起的「12.8國際人權日」遊行,80萬人和平有序進行,遊行人士及警方大致上都保持克制,令遊行能和平順利完結。可惜,遊行完了,政府發表的聲明完全把「五大訴求」視若無睹,回應乏力。至今林鄭都無法端出解決方法,不正面回應,民怨始終無法紓解,單靠警方拘捕違法人士,只是把群眾怒火壓下去。對年輕人而言,當和平表達訴求不獲重視,他們只會轉向訴諸以更暴力方式去爭取。我們注意到這些極端示威者已開始把「武裝力量」隱藏化起來,可說是成為「地下武裝力量」,這正是林鄭一手造成香港進入危險境地。
香港經歷了近6個月的抗爭,由6月9日至今,警方共拘捕6022人,包括4474男1548女,年齡介乎11至84歲,涉嫌非法集結、參與暴動等,當中18歲以下的被捕人數為946人。當中四成被捕人士為學生,956人被檢控。在使用彈藥方面,警方共發射近1.6萬枚催淚彈、1850發海綿彈、近1萬發橡膠子彈以及近2000發布袋彈。行動至今,共有493名警員受傷。
隨着警方接連拘捕極端抗爭分子,檢獲手槍與土製炸彈,這些若從所謂「止暴制亂」角度而言,看似「戰績彪炳」,但問題是否已經解決呢?答案是沒有,警方發現武器愈來愈危險,由磚頭變成炸彈,甚至實彈手槍,而策劃的抗爭行動由去堵路變成有意射撃警察或政見相反人士,預期暴力情況愈來愈嚴重。如此荒誕情況正是林鄭一直冷待訴求,未有拿出具體方法來解決。市民要求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她就跑去弄個「「獨立檢討委員會」,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周日遊行完,政府發表的聲明廢話連篇,完全無提及回應五大訴求,反而又「宣傳」一國兩制下,市民可以遊行已是身在福中。「今日(指周日)的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有大批市民參與,過程大致和平有序。香港市民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亦繼續有效。今日的遊行,以及過去五年在香港舉行的五萬次公眾集會和遊行,正顯示市民享有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言論自由。」
然後,政府又不停譴責暴力,唯一與示威者「五大訴求」有關的只有一句:「透過對話為香港的深層次問題尋找出路」。如此回應,叫80萬示威者怎不無名火起呢!
當香港某天出現示威者等透過擺放爆炸品、用刀刺向人群、駕車撞向人群、戴面具在戲院亂槍掃射等極端手段爭取訴求時,一旦誕生自我激化的「本土恐怖主義分子」之時,這正是林鄭月娥的「功績」,因為她有可能成功令到香港成為首次出現「本土恐怖襲擊」事件,成功讓中國派出解放軍來香港鎮壓,摧毀「一國兩制」,消滅香港是「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的名銜,愧對香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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