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市民生命財產,警務人員時刻都要接受各種挑戰,而在處理過程中,情勢發展往往出乎意料。有警員到沙田廣林苑調查糾紛,在三名警員制服一名醉酒意圖施襲人士的過程中,其中一名警員給拉出了佩槍,搶槍者開了三槍,導致一名男警員右手肘、右大腿及右小腿受槍傷。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就事件回應:「我亦想藉這個機會指出,前線同事在日常工作中,經常都需要面對及處理突發性和危險性很高的事件,這亦是警務處為市民服務的其中一個挑戰。」
遇上這種敏感的意外事件,警方也受到了外界質疑的挑戰。有指為何三名警員也可給人有機可乘,這麼輕易便給奪去配槍;又有指為何不是派配備更好的衝鋒隊出動?評論大可自由,但要看是否合理公平,突發事件當然就是在千鈞一髮間,旁觀的事後可以問怎麼會如此大意,就如看球賽,指罵怎麼離門三碼也不能將皮球送入空門,但有時就是皮球彈地影響方向,又或步韻不配合,錯失了的職業球員自己也為把握不了良機而扼腕,所謂旁觀者的清,都是事後綜觀情勢左思右想後的清,假若真的是千鈞一髮之際在那一個位置,其實真的是不好說。
事後發生鳴槍事件,或許有人才覺得是一件或許要大陣仗應對的事件,其實處理家事糾紛,有兩車巡邏隊員到場,已不能說是輕忽處理了。此外,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出,當面對醉酒或受藥物影響的人士最困難,因為他們都在失控狀態,醉酒人士的蠻勁更難估計。在這事件中,已因應情況,有三名警員試圖制服醉酒人士,而出事是在已為他一隻手上了手銬之時,當然在日後可以此個案作為教材,提醒頃刻不能大意,一眼要能關七,然而到親臨戰陣,心頭一句就是說得輕鬆。
今次算是不幸中之大幸,命是自己的,受傷警員自也絕不想發生這種情況,警務督察協會秘書長李占安指警隊有防搶槍的指引及訓練,警員每次燒槍時亦需重溫防搶槍技巧。問題是在沙盤推演及真槍上陣之間的落差。
之前有一宗案件,有青年尋妻,期間情緒激動持鎅刀衝向妻子,被兩名警員開槍擊斃。死因庭聆訊後,陪審團建議警隊加強危機處理的訓練,例如在遇到危急情況時,警員應快速並合理地判斷現場情況的嚴重程度,運用更有效的方法控制現場,加強遊說訓練,包括口頭回應及身體語言,並安排合適的警務人員及專家增援,在此案中,應可在死者挾持人質時安排談判專家,避免事件升級。
這聽來便有書生論政的況味,說要安排談判專家到場,無疑是在對峙膠着的狀況,只是當有人激動的持鎅刀衝向他人,警員見此情況,第一件事便是制止暴力,而且安排談判專家,少說也得十來分鐘,而在期間情勢已瞬息萬變,不是向對方說已請了談判專家來,對方就會乖乖的等,這可以是一種應對方法,但跟警員要阻止悲劇發生,根本是兩回事。
現在有一個情況很有趣,就是一般市民所得的經驗,大多來自於警匪片及電視劇,其實有不少是與現實有距離的,譬如是拆彈,譬如是開槍應該發射的目標,結果說出來都不切實際,為識者見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