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早於兩年前已知悉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逾萬份「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RISC FORM)離奇消失,卻沒有催促監察承建商的工程顧問公司追文件,拖至去年7月,在運輸及房屋局縱容下,再臨急豪花230萬元公帑,聘請另一間公司監督工程顧問,換言之,把監督責任「判上判」。縱使聲言該筆款項會討回,但相信又要花公帑打官司,全部是納稅人支付。隨着接二連三爆出的工程醜聞,顯示政府的監察角色已經蕩然無存,絕大部分問題均在前署長鍾錦華任內發生。我們認為,路政署內部顯然有官員失職卸責,必須深入徹查是否有人涉貪。路政署制度已經崩潰,單靠內部技術官僚運作已出軌,特首必須全面審視該部門,甚至派政務官坐陣整頓。
隨着接二連三爆出的工程醜聞,顯示政府的監察角色已經蕩然無存,僅依靠工程承建商、港鐵等提交資料及所謂的監督,就全面接收,運輸及房屋局相關部門的一些官員如行屍走肉,在收取、發放及簽署文件過程不經思考,未有認真核查,結果輕易被對方瞞過及耍過。我們不禁要問:香港的基礎建設真的安全嗎?
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觀景山至香港口岸段工程,被揭發承建商「中國建築」遲交逾一萬份檢查及測量申請,佔總表格數量約28%。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揭露原來路政署早於2016年已知悉事件,並要求工程顧問公司「奧雅納」(Arup)跟進,但2018年仍未改善。政府遂斥資230萬元,單一招標招聘獨立審查顧問「運基顧問」,調查Arup有否履行監督承建商職責,審查結果確認該批遲交施工紀錄涵蓋由2012年至2018年期間進行的部分工程。審查結果又顯示,Arup已發揮監督承建商的職責,但路政署認為「中國建築」的表現未如理想,將向他們追討聘請獨立審查顧問費用。
我們看完運房局的陣述,怒不可遏,市民需要的,是政府肩負監督工作。可惜,路政署在知悉問題的兩年內,竟然不聞不問,直至問題無法掩飾,就竟然花錢另聘公司去監督,然後拿着最後的報告,就扮演「道德判官」及「評論員」,只提他人責任,而未有承擔責任,還故作義正辭嚴地說會追討有關費用,表面看不用花納稅人的錢,但可別忘記,「追討」的過程相信經過法律程序,打官司的開支不是公帑,難道從陳帆私人口袋拿出來嗎?
路政署接二連三的監工失當,我們翻看該署的網頁,簡介指「路政署負責公共道路系統的策劃、設計、興建及維修工作,並負責規劃及協助鐵路網的實施。本署致力提供卓越的服務,我們工作的努力獲得多個專業團體、機構及獎項主辦單位認同」,這些描述,諷刺可笑。
繼海事處後,路政署應該是被整頓的部門,看林鄭月娥如何展示其領導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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