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突然宣布要在市区捕捉野猪人道毁灭,有关决定令人震惊。渔护署助理署长(自然护理)陈坚峰昨天披露,拟每月在市区进行5次「捕杀野猪」行动,所持理由是「惯性出没在市区已有危险性」。我们对于该名官员的说法感到可笑,若按照其逻辑,岂非下一波要发出「杀猴令」及「杀鸽令」,人道毁灭在市区的野生猴子及白鸽,因牠们滋扰民居的情况不亚于野猪。渔护署所下的决定是缺乏全盘思考,操之过急。「杀生」能解决问题吗?无论野猪、野猴及野鸽大量繁殖,实源于人类过度餵饲,食环署过去就市民餵饲野生动物未有严肃执法。此时此刻,我们建议应优先透过法例惩罚不听劝告餵饲野生动物的市民,而不是去「消灭」饭来张口的野猪。
有警员于上周执勤期间遭野猪咬伤后,渔护署突然立下「杀猪令」,扬言在市区「见一只,捉一只,杀一只」,有关决定令人震惊,而社会亦掀起一片「杀猪」及「护猪」讨论,有保护动物团体联署强烈要求渔护署撤回上述做法。从保护动物角度,我们不同意採取如此不人道手段:但事实上,野猪变得不怕人类,走进港铁坐关爱座,习性已慢慢改变,这点是我们要警惕,以及制订措施应对。
可惜,渔护署明显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发生「野猪袭警」事后,立即宣布「捕杀市区猪」,事件因而亦令警队置于风眼,被指霸道至连一头野猪也容不下。渔护署助理署长陈坚峰昨天说,2017年推行的野猪避孕或搬迁先导计划,因绝育成效追不上繁殖数目,即日起会停止计划。我们难以理解「话停就停」,却事先没有详细交代,会否是人手不足而无法落实执行力度?还是其他原因呢?渔护署至今仍无交出一个全盘计划,轻易「杀生」,完全是不尊重动物生命。
本港野猪、野猴及野鸽大量繁殖,源于人类过度餵饲,我们认为,应首先对人类严肃执法,而非野生动物,否则是本末倒置。就餵饲野生动物的现行法例,主要由食环署及渔护署执法,法例力度既不足,执法部门亦不重视,久而久之,市民根本不认为过度餵饲是一个严重的犯法行为。
食环署主要负责保持街道清洁及环境衞生。除提供恆常的街道洁净服务外,食环署人员若在公众地方发现有残余饲料,会尽快清理,以保持环境衞生。若市民因餵饲雀鸟或野生动物而弄污公众2地方(例如遗下残余饲料或食物碎屑在地上),食环署可根据《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132BK章)向违例者提出检控;或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向违例者发出1,50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
翻资资料,食环署曾针对南区内餵饲野生动物或雀鸟的情况进行多次突击巡查,过去12个月共向违反相关洁净法例人士提出80宗检控,包括2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60张传票。另一方面,过去12个月,食环署在东区向餵饲野生动物或雀鸟而违反相关洁净法例人士共发出17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如果视餵饲野生动物如违「限聚令」一样,位位5000元,相信市民会收手不餵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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