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審計署發表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就中文大學監管餐廳和書店等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進行審計,指中大部分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沒有做好招標及監管,33間餐廳全部數沒有領取食物業牌照,當中29間亦有招待「街客」,3間更透過外賣平台送餐到大學範圍外。署方促校方採取措施,確保膳食供應商只向中大師生服務。
中大是用公帑資助的八大院校之一,審計署今次是針對校內39個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作出審核,當中包括33間餐廳、2間銀行分行、1間書店、1間便利店、1間理髮店和1間超級市場由外間機構營運,並由中大監管單位管轄。
25間無牌售賣非瓶裝飲料等
審計報告指,中大與校園內33間餐廳簽訂的合約訂明,膳食供應商應只限為中大學生或教職員提供食堂服務,營運商亦必須領有法例規定的牌照和許可證。審計署發現,全部33間餐廳均無領有食物業牌照,而署方在5月至8月視察校內33間餐廳的其中29間,全部都不是專供中大學生或教職員使用,其中25間無牌售賣非瓶裝飲料、冰凍甜點、奶類及奶類飲品等「受限制食物」,有3間更在第三方外賣平台,為校外提供外送服務,屬違反《食物業規例》。
審計署認為中大要採取措施,確保供應商只向中大學生或教職員提供食堂服務,並為供應「受限制食物」 領牌。
而今次審計署審計的,還包括超市和書店等其他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其中發現書店違規出售合約訂明以外的物品如小型充電風扇及遊戲產品等。報告指,中大就有關設施招標的公開招標競爭程度有限,其中超市營運商自1981年以來都未有更換,認為中大要加強招標宣傳。
有委員會逾5年從無召開會議
報告又指,中大為監管校園設施營運而設立的15個委員會,在審計的6個學年內,有9個委員會有超過1年無開會,其中一個委員會,更是超過5年來從無召開過會議。
本身為中大校董之一的工聯會議員鄧家彪指,中大不少校友假日會與家人回中大參觀消閑,認為校方應就食堂營運修改招標文件或合約,而非不作管理、不作監督下,成為被審計和批評的問題;又指這次報告啟發他們對其他校政或重大項目的程序作跟進。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大學一般都讓教職員以外人士出入,食肆難以逐個核對身份,他認為情況與工廈食堂接近,他過去亦曾經向當局提出可考慮放寬對工廈食堂的規管,讓食堂可以同時向工廈以外人士提供服務。
中大回應指,同意配合審計署的審核結果,並會陸續實施相關建議。校方解釋,有多方面原因導致校園設施招標競爭有限,包括大學位置偏遠、業務和客流來源有限;營運設施受多項校園規則、法規、政策和程序約束;營辦商須以實惠價格,向學生提供營養豐富的膳食,或對盈利有影響;以及中大啟用電子採購系統,並將推動以數碼方式投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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