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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方向可取 政府給予培訓等配套措施更重要
發佈日期 : 2023-06-01


本港屢次爆出冷血虐待兒童個案,社會震驚及痛心,不乏個案是第三方明知卻未有出聲阻止,導致悲劇發生。政府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列明社工、教師等成為「強制舉報者」,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面對受嚴重傷害的風險,必須舉報。這是保護兒童工作上的重要一步,我們支持這立法方向,但在法例生效初期,應給予相關「強制舉報者」適應期,並必須給予更多支援,例如教導怎樣分辨是受虐或不小心受傷等,減少「濫報」的驚弓之鳥情況。

政府提出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建議指明社會福利、教育和醫療衞生界別須受監管而經常接觸兒童的從業員為「強制舉報者」,包括社工、幼兒工作員、教員和醫生護士等,如果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已遭受並仍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例如藉暴力手段使兒童受到身體損害等,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舉報,違例者最高判監3個月和罰款5萬元;機制將於法例刊憲後18個月實施。

由於法例具懲罰機制,我們認為,在新例實施前應採取寬鬆執法,讓相關人士適應過度,更重要做好培訓工作。

早前,在媽媽群組瘋傳一張女童染血內褲的照片,據一名阿媽稱,其3歲女兒的下體受傷流血,女兒曾說害怕上學及聲稱曾被老師打,於是報警。涉事的幼兒學校大為緊張,而警方更出動重案組跟進調查。然而,翻查閉路電視後,未發現有教職員及其他人曾觸碰女童。經調查後,女童下體的外陰有抓損的傷痕,內陰輕微流血,懷疑是她「戒尿片」或痕癢,不排除午睡時自行抓傷所致,事件無刑事成份。

雖然事件最後水落石出,還學校清白,但因網絡已公開校名,網民一度口誅筆伐,對該校老師及其學生帶來負面影響。由此可見,怎樣判斷兒童受虐是相當重要,如何避免「好心做壞事」是首要考慮的課題。

身兼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昨天說,兒科醫生的訓練亦包括兒童一般受傷或受虐待在傷勢上的分別,兒童身上有瘀傷是常見,主要在膝蓋、手肘及額頭等較容易撞傷的位置,會有合理原因。不過,如果懷疑涉及虐兒的個案,就在較少見的位置,例如大腿內側及臂部等位置,以及有新舊瘀傷出現,這些都會引起醫生懷疑。我們對於葉柏強敎導分辨受虐與受傷的方法很管用,希望政府提供更多有系統的培訓,讓更多「強制舉報者」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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