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5月 09日
星期四
   | 气 温 : 25 度
搜寻新闻
繁体中文
即时新闻 视频新闻 要闻港闻 社 评国际两岸 财 经 娱 乐 体 育 马 经 副 刊 昔 日

沙田区议员许锐宇被控阻差办公脱罪
发佈日期 : 2020-12-04

沙田区议员许锐宇脱阻差办公。(FB图片)

【本报法庭组报道】沙田区议员许锐宇涉嫌去年7月中在新城市广场阻碍警方拘捕行动,被控阻差办公,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决。温绍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认为,警察证人的证供人大致上可信,但被告对警方无恶意,与警员只有轻微、短暂的接触,不对警方行动构成影响,更遑论对警方造成阻碍,故裁定许无罪释放。

被告许锐宇(32岁)否认于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一期L3层中庭,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署警长叶克勤。许锐宇在庭外称,自己当日行为是履行区议员职责,确保现场所有人士不受伤亡,裁决是还他一个公道。过去有不少区议员在示威现场被捕,许认为今次的裁决对议员们「打支强心针」,预期未来区议员类似案件陆续有来,但他相信议员不会因各方面的打压而有所退却。

案情透露,当晚有大批示威者在新城市广场内不停叫嚣及投掷杂物,警署警长叶克勤发现有人用雨伞袭击同袍,上前追截时遭被告阻挡,令袭警男子逃脱,而当时基于安全考虑,未有即时拘捕被告。辩方称,被告未有阻挠警方的意图,只是因袭警男子跑向被告方向,导致阻挡了警方追捕,所以被告只是无意间阻碍了警方的行动。

温官裁决称,当时现场非常混乱,被告手持扬声器想唿吁现场人士冷静,过程中他亦不只一次拉走冲向警员或想扔物品的示威者,可见他对警方并无恶意。当拉住示威者的警员撞向被告时,被告一直后退,过程亦无任何动作阻挠警方,因此不认为被告有阻挠警方执行职务。第二次身体接触是在扶手电梯旁,警员拉着该男子,男子走向被告方向。最接近时被告在男子隔离,而非在警员及男子的中间。即使推撞间被告与警员真的有身体接触,也只是轻微的,被告亦立刻离开,故认为对警员执行职务无影响,更无造成阻碍。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