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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超市售卖寿司惹关注 食环署正联络说明食物业牌照规定
发佈日期 : 2024-04-26


【本报记者报道】食环署表示,对于近日有连锁超级市场出售寿司的安排受到关注,署方正主动联络该集团负责人,说明有关食物业牌照的规定。

食环署指出,包括超级市场在内的店舖,如只售卖预先制造和包装食品,只须持有相关牌照及许可证,售卖预先制造和包装的寿司及刺身须持有「限制出售食物许可证」。如要在店舖内进行食品制作工序,例如即场制作或包装食物,须持有食物制造厂牌照;如店舖以餐厅形式提供堂食服务,则须持有食肆牌照。

署方举例,不少商场内设有美食广场,由商场提供座位供访客休息或进食外卖食品,由于附近店舖只是制作食物供外卖,故只须持有食物制造厂牌照。至于超级市场,有不同的经营模式,有些设有桌椅供顾客享用在超级市场内购买的外卖食品,亦有超级市场设有持牌食肆为顾客提供堂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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