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政府宣布,再度委任梁定邦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主席,任期一年;成員陳錦榮、鄺永銓、陳黃麗娟、王家揚也獲續任兩年。各人任命6月1日生效。上述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第五條作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社會情況複雜多變,帶來很多新挑戰,監警會的工作殊不容易,他感謝梁定邦過去兩年致力為監警會工作,並在考慮個人情況後,接受再度委任。李家超表示,政府十分感謝監警會為確保香港享有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兩層投訴警察制度作出寶貴貢獻。政府會繼續全力支持監警會履行其法定監察職能,維護公平公正的投訴警察制度。
警會根據《監警會條例》成立,為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察和覆檢投訴警隊成員個案的調查工作。監警會由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和22名非官方成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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