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一连三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30日)闭幕,委员长会议已将「港版国安法」草案的表决稿 交审议,预料今天将表决及通过。草案内容仍未公布,传四类罪行的刑期将按案情严重程度分成三级,最轻一级由3年监禁「起跳」,最严重一级最少监禁10年,但指案情属最严重类别及主犯最高可囚终身。此外,虽然草案没有列明有追溯力,但仍会参考过去言行。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啓思再致函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指法律界人士有紧急需要,了解「港区国安法」的要点,希望郑若骅能够尽力解説。
人大委员长栗战书昨日主持过委员长会议后,人大常委会今日进入第二日会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上午向大会匯报草案修改意见,再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出「建议表决稿」。委员长会议决定将表决稿提交常委会审议,预料最快明日上午便会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草案。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港版国安法后,会马上徵询正身在北京的一众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然后随即将港版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特区政府公布,并尽快刊宪正式实施。外界普遍估计,在七月一日零时零分生效。
刑罚3级制 追溯力含煳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曾表示,港区国安法的最高刑责是监禁10年,不过,传港版国安法的最高刑责为终身监禁,而非10年。量刑起点方面,亦分成三级,案情较轻又有悔意者,刑期较短,但亦最少监禁3年;案情严重程度较高者,最少监禁5年;案情属最严重类别及主犯,最少监禁10年,最高可囚终身。此外,传在「港区国安法」的二审稿当中,无提及法律有追溯力,相信是「既往不咎」,但也有指会参考过往言行。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啓思,致函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法律界人士有紧急需要,了解「港区国安法」的要点,希望郑若骅能够尽力解説。戴啓思表示,「港区国安法」似乎即将颁布,但将影响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内地法律引入香港,而不经过立法会审议是宪制上的创新做法,至今很少人看过草案内容,确实是不寻常的情况。
大律师公会再发信忧虑
戴啓思表示,法律界无法循以往的正常途径查询律政司,例如当中的条款会否或者如何影响目前的检控政策,如何确保《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相关保障,以及陪审团等安排,法律界亦关注如何定义分裂、颠覆国家政权,以及勾结外部势力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正审议「港区国安法」,全国人大代表、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表示,「港区国安法」将不会有追溯力,旨在警告市民,不要越过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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