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村屋僭建物目前容許主動申報、暫緩清拆執法,相關安排或擴展至市區。不難理解,僭建問題可以簡單分為「嚴重」與「不嚴重」,如果問題屬於輕微級別,讓業主暫不處理似乎是務實做法。不過,僭建物本身屬違法,同時隨時影響市民性命安全,因此這安排的最重要之處,在於如何準確評估僭建物的嚴重程度,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執法力度,否則市民只會與僭建問題共存。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近日一再為有關建議解說,強調當局正研究就輕微僭建個案,例如是加建冷氣簷篷架、晾衫架等,允許業主申請登記僭建物,暫不處理,並就輕微僭建個案發出勸喻信,要求業主在指定時間內清拆,但強調並非特赦或鼓勵市民輕微僭建,因現時執法工作需要聚焦在較嚴重的僭建個案。甯漢豪表示,始終本港僭建個案多,部分輕微及政府尚未處理的個案,希望有關業主及專業人士,幫忙做檢視及記錄,確保建築物安全。
她指出,本港每年有三萬多宗僭建新個案,這安排是務實做法,又強調針對嚴重僭建,必定是加重罰則。
然而,值得留意的是,有關申報安排在新界村屋已經實行了10多年,但至今仍然處於暫緩執法階段。首先,發展局有必要清晰交代對僭建物的立場,否則隨時鼓勵部分業主僭建,畢竟他們或會認為僭建也沒有後果。其次,僭建物本身屬違法,同時隨時影響市民性命安全,因此這安排的最重要之處,在於如何準確評估僭建物的嚴重程度,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執法力度,否則市民只會與僭建問題共存。
我們理解,本港每年都有大量僭建新問題湧現,而當局必須優先處理部分情況嚴重的問題,因此讓輕微僭建問題暫緩清拆執法,也是情有可原。正因如此,當局應當加重罰則,否則一旦出現鼓勵市民僭建的風氣,屆時必定是得不償失。我們認為,僭建問題事關重大,要在現今制度下確保安排有效運作,讓「嚴重」的僭建物及時清拆,並讓「不嚴重」的僭建物,在專業人士檢查下獲得客觀分析,確保建築物安全,保障市民生命至關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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