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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暴」是立法催化劑 急於通過23條立法屬有理有據
發佈日期 : 2024-03-20


立法會昨天(3月19日)加開特別會議,高效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待行政長官李家超大筆一揮簽名,法例就可在3月23日正式實施,完成中央交托的重任。今次僅花12日就完成立法工作,公眾對於過程不斷提速感疑惑,有這麼緊急嗎?我們認為,回看2019年在香港街頭爆發的暴力破壞事件,西方列強企圖把香港分裂出去,中央險些「失掉」香港,這個夢魘是催化劑。只有早日讓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為社會帶來安全,有了安全才有穩定,有了穩定,才有繁榮,市民才可安居樂業,商人才敢營商投資。

2003年9月5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宣布:「鑒於香港社會對該項立法的具體條文仍存在一些疑慮,為了使到社會大眾有足夠時間了解和思考,我們決定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這天,對於中央而言,可說是「黑色星期五」,沒想過要拖拉了26年8個月零19日,才可以建立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築牢維護國安的法律屏障。

2003年立法不成 原因眾多

當年23條立法不成,原因眾多。從社會環境論,適值同年爆發「非典型肺炎」(又稱「沙士」)疫情,嚴重打擊經濟。立法之時,疫情結束不久,經濟仍陷低谷,數十萬人上街遊行所謂反對23條立法,看似是原因,實情是一次民怨大宣洩,將不滿官員的怒氣發洩在23條立法事件上。事實上,當年不少普羅大眾對23條內容並無深究,人云亦云。從政治現實論,初時支持立法的自由黨,主席田北俊突然在立法會審議23條立法前夕倒戈反對,董建華因預計草案無法在議會獲足夠票通過,於是撤回草案,結果令23條立法爭議延宕至今。

回看兩次立法的時代背景,同樣發生在疫情結束不久,經濟俱未復蘇。2003年,時任特首董建華說:「香港正經歷着經濟轉型的痛苦過程,特別是經歷「沙士」事件打擊後,我們更加需要社會、政府、各階層市民和工商界把精力集中在發展經濟、增加就業!」

2024年,特首李家超說:「23條立法是確保香港人都可以安全及正常生活,無論是香港市民或不同崗位的人士,都是保障大家的安全和穩定,不要讓壞人去侵犯香港。」李家超強調,只有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工作,香港社會就可全力拼經濟,改善民生。

外部勢力絆倒發展 威脅加劇

經濟差於2003年是撤回的理由,為何2024年卻變成更加需要立法的時代背景?甚至要愈快愈好呢?我們相信這是「外部勢力」不停攪局,甚至刻意想絆倒香港的發展有莫大關係。

今次政府與立法會提速完成23條立法,2019年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社會運動是催化劑!在長達逾年的日子,香港街頭滿目瘡痍,公共設施被打得稀巴爛、汽油彈橫飛、縱火處處,市民走在路上會因政見不同而被人毆打及點火焚燒......這些傷痛畫面,不僅摧毀香港多年的建設,亦是中央的夢魘。

中央認定是徹頭徹尾的一場「顏色革命」,出現了香港開埠以來、以及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以來最嚴峻的政治及治理危機。中央差點「失去」香港,幾乎落在英美等西方國家手中,縱不如昔日列強般「強搶割地」,但卻散播不少謠言煽惑民心,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

黎智英案供詞 顯見龐大英美手影

香港是一個集中了政治、經濟及情報等不同利益的地方,也是一個國際情報活動中心,各個大國都利用香港特殊位置進行各類形式的間諜活動。

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4年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中央隨即通過立法、執法及各種政策措施,加速強化了「國家安全」在中共執政體系中的功用。套入中央這個全局戰略高度來看,經過2019年一役,中央必然下定決心更心急地要剷除這股「反中亂港」的勢力。

從近日在法院公開審訊的黎智英案披露的供詞,可見英美在反修例運動中的手影。事實上,美國在香港有龐大利益,在大陸推行改革開放之前,香港已是美國收集大陸情報的最重要基地,美國派駐在香港的工作人員為數眾多,以進行刺探情報及煽惑的工作。

正如李家超昨晚所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讓香港可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外國情報單位的陰謀陷阱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他昨天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帶來社會安全,有了安全才有穩定,有了穩定,才有繁榮。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成功,否則資金會有所損失,投資和營運會被破壞、被衝擊。因此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會使香港更吸引企業、更吸引投資。

雖然在「黑暴」後,中央極速於2020年7月制訂及實施《香港國安法》,但由於該法例未涉及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仍有空子可鑽。只有落實23條立法,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才可以有效地堵塞漏洞。立法的原則就是要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防範,依法制止和懲治。

《維護國家安全草案》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特事特辦,根據《議事規則》豁免預告、加會等程序後,從3月8日直上大會首讀,經歷近50小時法案委員會會議,完成逐條審議及處理修正案,終於昨天(3月19日)加開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23條由首讀至完成立法僅12日,成為創舉。

條文千錘百煉 詳細清晰 容易明白

雖然看似是「急就章」立法,但只要細看,條文卻是千錘百煉,如李家超所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四個特點:是與《香港國安法》及香港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互相銜接、兼容和互補;借鑑了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經驗,但最終按香港實際情況予以落實;而且按照現行普通法慣常用語編寫,詳細清晰,容易明白;再者是完善了過時及不足的法律。

在立法會討論過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充份解說,面對外界的疑問,耐心解說;面對敵對勢力的惡意批評,強力反駁。林定國面對議員質詢過程,更屢次重提香港是實行「無罪推定原則」,這份堅持的信念,應可讓香港人更安心。我們認為,沒有動機犯法的人,毋須懼怕法律,因只有法律,才可以懲治違法行為。

23條立法是政治上的「燙手山芋」,歷任四名特首都未能完成這項「憲制責任」,來到行政長官李家超手上,警察出身的他發揮「Can Do」的敢幹能幹精神,憑其果斷的執行力,在中央的支持下,終於為23條立法帶來破局。

李家超「Can Do」精神 帶來破局

李家超於去年12月中到北京述職時,獲習近平稱讚李家超敢於擔當,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如今,李家超終於在2024年3月19日終於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並於3月23日大筆一揮,簽署法例生效,絕對是「不負中央所托,不負國家信任」,是23條立法的歷史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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