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发生的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运动,随后引爆一场令香港出现翻天覆地的变革,从政治制度至社会生活,都为不少人带来从没想过的巨变。「年轻人」这个代号,彷彿变成是「破坏社会秩序安宁」的负面标籤。然而,从昨天警务处颁发的「好市民奖」名单中,出现了3名学生因协助警方扑灭罪行而获嘉许,其中最少只有14岁,他们机智果敢,分别追截窃匪,以及向警方举报风化案疑犯,这些仗义之心,值得推崇。因为无论政治立场如何,协助警方扑灭罪行是应有之义,人人付出一点,多点关心身边的人与事,这样才能令香港更安全。
四十名得奖者分别协助警方侦破了数十宗与诈骗、盗窃、虐待动物及伤人有关的案件,当中更有因拯救生命而获奖。今次最年轻的得奖者是十四岁的廖咏恩,她机警地在轻铁车厢内发现一名男子偷拍一名女子裙底并提醒事主报警。该名男子最后因有违公德罪成,被判监十四个星期,缓刑两年。
「好巿民奖」由警察公共关係科主办,香港总商会贊助,并由扑灭罪行委员会全力支持。是次「好巿民奖」别具特色,共有三个「首次」,分别是首次以「防骗」为主题;首次增设「好企业奬」;以及警队防骗吉祥物「提子」卡通人偶首次亮相。
一场政治风暴,演变成多场暴力事件,我们一直坚持认为「政治问题不能靠执法了」,只有透过良好的管治,才能令市民安居乐业。至于暴力事件,无论是支持抑或反对政府的,均应必须严肃及公正执法。
回归初心,防罪与灭罪就不应有政治立场之分,难道市民看见罪案发生,先问明疑犯的政治立场吗?难道「黄丝」看见「黄丝」的强姦案疑犯就放生吗?同样地,「蓝丝」看见「蓝丝」的杀人犯亦视若无睹吗?只要是有人犯法,市民在自身的安全环境下,就应挺身而出,举报罪案,甚至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制止罪案发生。
今次「好市民奖」更加入了「好市民联盟」概念,象徵一众好市民组成联盟,在社会不同角落发挥「好市民」特质,强化社会整体的正义能量,携手扑灭罪行及发挥助人精神。我们很欣赏今届最年轻的14岁少女廖咏恩,她说得很好,若自己视若无睹,恐怕会有更多人受害。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是下一个罪案受害者,必须每人多加留心身边的人与事,才能保护自己及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