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一名28歲女子火速戀上男網友後,懷有身孕。她受男友唆擺向家人索錢,並使用家人資料向財務公司借錢。男友更僱用兩名男子致電恐嚇女友家人,並借用兩名女友人銀行戶口洗黑錢。兩人更設局,由女友假扮遭綁架,致電其家人索35萬元贖金,女方家人報警,揭發事件。案中始作俑者、任運輸工人的男友早前承認串謀洗黑錢、串謀勒索、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10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三年。
被告依次為涉事情侶徐景樺(31歲)和楊夢儀(28 歲)、借出戶口洗黑錢的梁惠琳(22歲)和韓可欣(又名張鳳艷,43歲)、撥打追債電話的莊浩文(26歲),以及指使莊追債的文學輝(55歲)。辯方替徐景樺求情稱,徐任職運輸工人,承認自己是案中的主謀,他有健康問題,腦內有黑點,若黑點破裂會有生命危險,幸黑點現未破裂。徐與楊夢儀已分手,再犯機會低。楊後來誕下女兒,徐至今未見過女兒一面。法官葉佐文直指徐在案中扮演的角色及刑責較其他被告為重,形容「成單案最壞係佢」,考慮他認罪,判監3年。
#法官形容被告:「全單案最壞是他」
控方案情稱,徐與楊2017年5月成情侶,同年8至9月,徐叫楊向不同財務公司借錢,楊未能還款,她的家人亦有為她償還。楊的胞姊事後收到陌生人電話,指楊欠債,並指她若不還款,被人毀容「唔好怪我哋」。2018 年3月,楊當時懷孕7個月,楊外出後,其母致電楊時,接聽人指楊欠債,要求35萬元贖金。楊家遂報警,警方翌日早上在徐家發現楊徐二人安好,並無被禁錮迹象。
案中其餘五名被告早前已判刑,楊夢儀被判感化18個月、梁惠琳因全數償還利益,獲輕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而莊浩文和韓可欣分別被判囚16月,文學輝則被判240小時社服令。辯方早前表示,楊因為相信徐及對愛情執迷不悟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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