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揭發一名本科生涉嫌偽造病假紙及死亡登記紀錄等虛假文件,意圖申請缺席考試及豁免獎學金續領準則。此事已引發社會廣泛爭議,因校方的處理方式卻令人極度失望。涉事學生僅被記過五次及暫停學籍,未見校方採取報警或移交執法部門等更嚴肅的法律行動。這種漠視法治精神的態度,令人痛心且憤怒。同時,此次事件再次暴露中大長期以來縱容違法與暴力的文化,讓「暴大」的污名難以洗脫。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並意圖誘使他人相信該文書為真,即屬犯罪行為,最高可被判監14年。換言之,無論行為人是否成功使用虛假文書,單是製造行為本身,已構成違法。事實上,涉事學生不僅一次犯案,而是屢次使用虛假文書,包括病假紙及死亡紀錄,情節極為惡劣。然而,校方僅對學生作出停學處分,既懷疑未報警追究,也未採取其他法律行動,這種處理方式無疑是在縱容違法行為。
大學並非法外之地,校園內的任何人都應遵守香港法律,無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中大的懲罰方式不僅過輕,甚至可以說是無視法治精神,給予涉事學生一個錯誤訊息:即使違法,只要在校園內發生,也不會受到法律追究。這種態度對其他學生而言,亦是一個極差的示範,等同於間接鼓勵更多人以身試法。
#中大「暴大」污名 長期難洗
在反修例風波期間,中大成為暴力的溫床,更被外界戲稱為「暴大」。期間,大批暴徒利用中大的校園環境作為掩護,進行非法活動。校園內曾被揭發儲存大批自製武器,包括汽油彈、弓箭及攻擊性工具,而校方高層卻被批評對此視而不見,甚至有部分職員被指包庇暴徒,令中大一度淪為「黑暴大本營」。
2019年的中大二號橋衝突是令人震驚且不可忽視的一幕。當時,暴徒借助中大校園的地理優勢,與警方對峙並發動攻擊。他們不僅使用汽油彈、磚頭,甚至以弓箭射向警方,造成多名執法人員受傷。這種極端行為已經超越了「和平示威」的範疇,完全是對公共安全的挑釁。然而,校方對此卻選擇保持沉默,甚至未有明確譴責這些暴力行為。
此外,中大校內的部分學生會及個別教職員,亦被揭發多次發表支持「黑暴」的言論,甚至對暴力行為進行美化。這種長期縱容非法行為的態度,不僅助長了極端分子的氣焰,更令中大的形象一落千丈。至今,「暴大」的污名依然深深刻在中大的歷史中,成為其不可抹去的污點。
今次偽造文書事件更是再度印證了校方的縱容態度。涉事學生的行為已不僅是普通的違反校規,而是涉及刑事罪行。然而,校方不僅未有報警,甚至僅僅以「記過五次」和「停學」了事,完全未能反映事件的嚴重性。這種處理方式,無異於告訴學生:即使觸犯法律,只要在校園內發生,後果也不過是一些輕微的校內懲罰。
中大校方的姑息態度,加深了公眾對其縱容違法文化的印象。試問,若連如此嚴重的行為都不移交警方處理,校方還能如何維護校園內的紀律?又如何向社會交代?更重要的是,這種處理方式是否符合一所大學應有的法律與道德標準?
#「有教無類」不等於「縱容犯錯」
教育的本質是培養品德和知識兼備的人才,而非縱容學生濫用制度甚至違法犯罪。「有教無類」的理念,應該是給予每位學生平等的學習機會,但絕不等於對錯誤行為的容忍。涉事學生已被記過五次,其行為已非偶發事件,而是惡意且持續的違規。面對如此嚴重的情節,校方僅僅以「停學處分」了事,完全無法體現教育機構應有的責任感。
中大新任校長盧煜明上任後,社會對其寄予厚望,希望他能為中大帶來新氣象。然而,從此事件的處理方式來看,似乎「換湯不換藥」,校方仍然延續過往的處事風格,選擇以輕描淡寫的方式解決問題,而非正視問題的本質。
香港是一個以法治為核心價值的社會,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應遵守法律。中大作為香港頂尖學府之一,更應以身作則,教導學生遵守法律,尊重法治。然而,校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處理方式,顯然背離了這一原則。不僅未能向學生傳遞正確的價值觀,反而顯得對法治精神的漠視。
我們呼籲校方應立即將案件交由警方調查,讓涉事學生接受應有的法律制裁。同時,也希望校方能以此為契機,重新審視其紀律政策,確保未來類似事件不再發生。此外,學生亦應珍惜自己的前途,切勿因一時貪念而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