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深井豪景花園今年情人節發生動物兇案,30隻動物被人從高處拋下,其中18隻不治斃命,餘下12隻亦重傷。兩名男子之後被捕,惟律政司於9月2日公佈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哄動社會。其中一隻生還的寵物貓,事後獲市民領養,並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刑事檢控專員放生疑犯辜負公眾期望,違反《基本法》下的檢控守則,要求法庭推翻律政司放棄起訴的決定,頒令律政司起訴決定前須諮詢公眾意見。
申請人彭洛思(譯音)在入稟狀表示,她與男友熱愛動物,關注動物福利。她於9月3日與男友到愛護動物協會,領養了現時取名為Potter的英國短毛貓,並得悉牠是豪景花園事件中倖存的動物,指貓現仍甚怕人。她又知悉,本年2月14日深井發生涉虐待動物事件,30隻寵物被人掟落街,兩名男子數天後向警署自首。律政司9月初表示,經審視及考慮問題所述案件中的相關證據後,認為現時的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此決定不提出檢控。
受害短毛貓現仍怕人 心理創傷嚴重
她認為,作為其中一隻疑受虐待動物的主人,她可申請是次司法覆核。並根據《檢控守則》,質疑刑事檢控專員的決定,指刑事檢控需評估相關證據,並在檢控期限內決定是否作出檢控。市民對於律政司公正透明行事有合理期望。根據檢控守則,律政司有責任顧及受害者、相關人士和公眾的利益,理應在檢控期限完結前,把檢控與否的決定通知受影響各方,包括愛協之類協助調查的專業機構。
現時殘酷對待動物屬於簡易程序罪行,起訴期限為半年。她不滿律政司沒有在半年期限內交代檢控決定,違反檢控守則和合理期望,實際後果更會令任何人即使感到不滿,也無法再提出私人檢控、或以司法覆核推翻不檢控決定,侵犯《基本法》第35條保障的尋求法律濟助權利。
申請人又形容本港法律仍視動物為「財產」,未能妥當反映動物的生理和有情特性,不及一些先進地區。彭要求法庭頒令,是次律政司不檢控的決定屬不合法或不合理,應被撤銷,而刑事檢控專員的做法,影響她或愛協等無法透過法律行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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