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港區國安法在港生效,對於再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會否違反法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天才表示,不能單憑叫個別口號決定是否有罪,而是要審視整件事的背景。然而,一覺醒來,特區政府昨晚發表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換言之,市民叫喊「光復香港」有機會墮進法網。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天表示,不能單憑叫個別口號決定是否有罪,而是要審視整件事的背景,例如相關口號是否客觀構成顛覆政權,亦要看涉事者的行為及犯罪意圖,能否被客觀理解為提倡港獨。
政府:有「港獨」含意
政府發言人昨晚發稿指出:「前日(7月1日)有參與違法和暴力活動的人展示或藏有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的物品。發言人昨天(2日)作出以下嚴正聲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嚴正譴責任何挑戰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禁止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特區政府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梁家傑:有意圖或被控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在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均有「旨在」的字眼,而「旨在」代表不用作出作為,只要有意圖都可能被控告,而本港的刑事法是起訴行為,並非意圖,認為《港區國安法》會影響到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梁家傑說,《港區國安法》以大陸法用語起草,異於本港現行制度,存在很多含糊不清的地方,並非用上客觀字眼,質疑當局是要以語言不詳的聲明,來震懾港人。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傾向同意有關解讀,指出若要改變特區制度,可能已干犯分裂國家或顛覆政權罪,若改變制度,去成立新制度或一個獨立體,可能會構成分裂國家的意向及目標,已符合法例下其中一個要素,餘下就要證明該人是有組織、策劃或實施。
湯家驊認為,若有關人士將有關標語四圍展示,已距離干犯《港區國安法》行近一步,但不代表已干犯法例,又相信法庭不會單靠標語裁定涉案人士違犯港區國安法,社會應小心理解,若日後持有相關標語的人士,被警方截查,相信警方有權、有理由懷疑對方有機會干犯《港區國安法》,可以拘捕,但拘捕不等於立罪,仍要時間搜證,視乎證據是否足夠,並交由律政司審視才可檢控。
湯家驊:持標語或犯法
被問及政府發聲明會否有未審先判的感覺,湯家驊表示,熟悉司法體系的人士不會有這個感覺,認為政府所講的並不是法律,法官所言才是法律,相信政府聲明是便利執法人員,而政府的解釋相信符合一般的看法,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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