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政府申请法庭禁制令,禁制流传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律政司指歌词含有被法庭裁定可构成煽动的口号,而且须维护国歌的尊严,要求禁制任何人发布歌曲、歌词等,意图煽动分裂国家、或将其混淆成特区国歌,或指向香港为一个拥有自身国歌的独立国家。现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讯日期待定。
港队早前先后在多个国际赛事播放国歌时,被播成跟「港独」有关连歌曲、即《愿荣光归香港》。有主办机构称是搜寻国歌时,相关歌曲都置顶所致。
列明4项与歌曲有关的非法行为
律政司入禀申请法庭禁制令周一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及临时禁制令,以禁止4项与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或称 「Glory to Hong Kong」)有关的非法行为。
第一,在意图煽动他人犯分裂国家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1条,以及在能构成上述煽动的情况下;或在具《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所界定的煽动意图下,以任何方式广播、表演、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传布、展示或复制有关歌曲,不论是其曲调、歌词或曲词,尤其是主张把香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第二,透过任何方式广播、表演、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传布、展示或复制有关歌曲,不论是其曲调、歌词或曲词,以意图侮辱国歌,违反《国歌条例》第七条,致令其相当可能被误会为对香港特区而言属国歌;或使人联想到香港特区是一个独立国家并拥有其本身的国歌。
第三,帮助、导致、促致、煽惑、协助和教唆他人实施或参与上述两段所列明的行为;最后,明知而授权、准许或容许他人实施或参与上述两段所列明的行为。
令人误会《愿荣光》是香港「国歌」
入禀状又指,相关行为意图侮辱国歌,违反《国歌条例》,令人相当可能误会《愿荣光归香港》是香港特区的国歌,并联想到香港是独立国家、拥有本身的国歌,同时申请禁止相关煽惑、协助、教唆、明知而授权或准许播放等行为。
律政司指,有关歌曲自2019年起开始广泛流传,歌词内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构成煽动的口号,而有关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错误表述为「香港国歌」,对国歌造成侮辱,对国家和特区造成严重损害;又指过往发生的不少事件,已证明有关歌曲极可能会在违反《香港国安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等情况下继续被肆意流传。为了履行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特区政府经仔细考虑后决定向法院申请针对任何人以下行为的禁制。
入禀状亦列出32条要求禁制的Youtube影片,包括「香港国歌 愿荣光归香港」、「《愿荣光归香港》 中乐合奏及合唱团版 MV 」和「《愿荣光归香港x肥妈有话儿》 大戏版」等。
政府发言人指出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视《基本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但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为维护国家安全这个正当目的,有关申请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符合相关人权法案的要求,唿吁市民不应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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