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一名装修判头2017年在街上感不适,晕倒前自行致电999求助,但未能说出正确位置,两个半小时被发现时已经证实死亡。死因庭陪审团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死者「死于自然」,建议警方及消防处应加强向公众宣传报案方法的指引,以及加强接线生提问技巧的培训。
死者赖志超(65岁),生前任职装修判头,2017年6月16日早上被途人发现倒卧在旺角砵兰街286号,救护员到场证实死者不治。
死因裁判官周至伟引导陪审团时表示,根据法医证供,死者患有严重的支气管肺炎,生前应有病徵,但因每人身体不同,死者亦有慢性疾病,所以难以确定死亡时间。如果陪审团接纳法医证供,考虑死者主要死因为支气管肺炎,而又接受此疾病为自然产生亦可致命的,即可裁定「死于自然」。根据闭路电视片段,事主报警后数分数已经没有反应,即使救护员赶及到场,都可能未有机会防止死亡。
陪审团建议,警方及消防加强向公众宣传报案指引,认为报案人也有需要及责任提供正确的资讯,例如街道名称、街号、大厦、消防喉及灯柱编号等,需提醒公众提供店舖名称未必能找到定位。陪审团又建议两个部门加强训练接线生的提问技巧,例如询问报案人附近的地铁站、灯柱及消防喉取水位编号,以获取可于系统定位的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