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連發生三宗致命工業意外,其中一宗意外的涉事承建商與九月的地盤天秤倒塌造成傷亡的涉事承建商隸屬同一集團。工業意外一宗也嫌多,短期內卻接二連三,反映建築業界的安全意識和管理制度都出了問題。我們認為,政府除了要調查意外成因之外,亦要嚴肅追究涉及致命意外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以致其母公司的責任,將安全記錄差劣的公司除牌,以起阻嚇作用。
建築業界一向沿用分判制度,既有總承建商,又有大判、二判,甚至三判。行內的公司集團之下又會成立不同公司接工作。雖然有安全主任的制度,但判上判再加上趕工、多新人等情況,是否每每都能依足安全要求,自是疑問。每次發生嚴重的工業意外,勞工處都是要求涉事地盤的相關工序停工和巡查相關建築公司負責的地盤工序,只要涉事建築公司呈交的報告獲接納,便可復工。即使涉事的建築公司被檢控,一般都是罰款,更何況其相關的分公司或母公司不受牽連影響。
以日前油塘塌工字鐵的致命意外為例,涉事承建商與九月發生的地盤塌天秤意外的承建商屬同一個集團之下。工業傷亡權益會關注相關集團和公司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出了問題,希望勞工處檢視相關公司的安全系統。我們認為工業傷亡權益會的關注很合理。不過,有工程界人士指出,勞工處只會向合約承建商追究責任,其母公司不會受影響。那麽,我們不禁會問,勞工處究竟會否真的調查檢視整個集團的安全系統? 即使真的會檢視,在不受牽連的情況下,相關集團又會有幾大動力改進?
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嚴肅對待工業安全問題,須加強罰則,不單只罰款,應該要把安全記錄差劣的建築公司停牌,甚至「釘牌」。若公司被「釘牌」,相關的公司老闆亦不可以更改公司名稱另起爐灶再承接工程。母公司亦要為子公司的安全管理負責,若子公司安全記錄差,母公司亦要受罰,包括不能投標政府工程或者要停牌等等。只有當建築公司意識到可能會被「釘牌」,才會認真對待,做好安全管理制度和系統。發展局指政府重視工業安全,可以暫停違規承建商投標,屋宇署又會監管,包括考慮是否續期註冊。我們認為,政府既然重視,便應該雷厲風行,切勿輕輕放過,以收阻嚇之用。
另一方面,建築業界亦應檢視分判制度,並加強推動安全意識和教育,不可以因為要加快工程而忽略安全,尤其在趕工時,更要提醒工友注意,也要提點新工友,做足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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