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茂(00817)公布,其在2023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就建議上市確認並無任何異議,且中國證監會亦已准予註冊REITs。
REITs相關資產將為長沙金茂覽秀城項目。該項目乃集團開發的位於中國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環湖路1177號的大型購物中心。該項目已於2016年竣工並投入運營。該項目擁有建築面積約102,742平方米及可租賃面積約61,180平方米。該項目截至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的淨虧損(稅前及稅後)(根據其按中國公認會計準則編製的經審核財務報表)分別為人民幣16,617.7千元及人民幣16,269.0千元,這可以歸因於項目建造成本較高,每年折舊攤銷成本金額較大,疊加公共衛生事件,項目對租戶分別進行一定租金減免等原因, 但期間實際營運的經營性淨現金流為正。
該項目於2023年6月30日的重組完成前經審核資產淨值約為人民幣11.2億元。出於擬發行REITs需要,項目公司於2023年4月設立及重組時進行了資本結構調整。重組完成後,根據項目公司按照中國公認會計準則編製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模擬淨資產財務報表,項目公司的資產淨值約為人民幣45,737,060.5元,負債總額約為人民幣10.1億元。
集團指建議分拆將對集團及REITs均有利,原因為:(1) 建議上市將為集團提供持有型資產的營運及上市融資平台,建議分拆及建議上市完成後,REITs將成為在中國境內一個獨立的上市平台,未來可進一步以此平台進行融資以在境內發展持有型資產業務;(2)長期來看,REITs可不斷置入新的成熟資產,而集團也可透過由金茂商業提供營運管理服務收取費用,集團將繼續受惠於REITs之業務前景及業績,透過作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分派方式收取穩定回報;(3) 建議分拆一方面是集團在資本運作方面的有效嘗試,也有利於提升集團及覽秀城系列產品的市場形象及聲譽,進而協助未來集團業務發展及品牌建立;及(4)在境內公開發售設立REITs並獨立上市能夠為集團提供股權性質融資,有效補充權益資本金。
根據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所得的最新資料,預期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建議分拆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將超過5%但低於25%,因此建議分拆可能構成本公司的一項可能須予披露交易,因而可能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筆者為香港證監會持牌人士,不持有上述股份,並為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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