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费今年4月1日起实施,距今不足三个月,白驹过隙,这日子很快便到来,但坊间不论是市民、物业管理公司、清洁工人等各持分者根本对相关政策「一头雾水」,就似是雾裏看花,毫不实在。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胡劲欣连日来均向市民解释垃圾徵费政策,唯恐过程中却「愈解愈乱」,试问一个连坊间都一知半解的政策能如何推行下去,如果当局到当下仍然死不悔改,可以预见4月1日起会是一场灾难的开始。
香港街头有橙色的垃圾桶,供市民掉垃圾。在4月1日开始,如果市民垃圾桶来弃置家居垃圾,根本难以执法。至于有关当局指出,如果市民要弃置地拖棍时,建议地拖棍可先锯开,再放入指定垃圾袋,这样就毋须贴上指定标籤额外付费。我们认为,地拖棍其实似纸皮一样,如果当局认为纸皮可作回收,市民A弃掉了一支地拖棍,转个头来市民B可能已经取回家使用。如果硬要把地拖棍锯开,此举更像是在制造垃圾。
说到底,整个政策的问题在于当局一直只以法例「恫吓」市民,但如何执法、是否够人手执法,顿成疑问,也令市民与当局的矛盾加深。
例如谢展寰近日便曾多次表示,市民日后只是要购买指定垃圾袋弃置垃圾,并可沿用现时方法弃置垃圾,形容「要做的事情很简单」。不过,在种种执行细节上,当局考虑不周,例如如何确保市民使用指定垃圾袋,而非普通胶袋,难度要在每个地方都加设闭路电视?这做法既不实际也不合乎经济效益。
我们认为,政策必须以教育先行,但环境局今次不时以法例恫吓市民,在解说工作方面已技逊一筹。没有舆论支持,市民又不理解,这个政策试问能如何推行下去,更惹起坊间不同反感,例如有机会变相增加了清洁工人的工作量,要为住户「执手尾」等。环保署日前表示,如果有市民掉出非指定垃圾袋包装的垃圾,大厦需要「执手尾」,最好的方法是物业管理处用绿色的胶袋套上收拾后才能扔上垃圾车。不过,此举又是在使用多一个垃圾袋,与环保似乎是背道而驰。说到尾,现在垃圾徵费问题多萝萝,当局必须把握好剩下的不足三个月时间,做好解说工作,否则到了4月1日,恐怕会令市面混乱。 |
您可能有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