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警方拘捕一名22岁男子,怀疑与秀茂坪宝达邨三个单位,专门针对长者的连环盗窃案有关,受害人共损失800元现金。贼人经常在楼宇走廊踱步,乘长者开门倒垃圾,便乘时迅速入屋盗取财物。虽然长者们都能目击疑犯入屋,但喝止无效。 警方昨日在秀茂坪区这名男子,涉嫌与本月在区内发生的三宗爆窃案有关。警方于4月21日接获两名82岁及84岁的长者报案,指出他们位于秀茂坪宝达邨达康楼的两个单位分别遭爆窃。警方于4月23日再接获一名62岁男子报案,指其位于地点宝达邨达祥楼的单位遭爆窃。三宗案件的损失合共为现金约800元。
乘长者步出住所迅速入屋
经调查后,秀茂坪警区重案组及秀茂坪分区特遣队人员,昨日上午约10时在秀茂坪区拘捕一名22岁姓梁本地男子,涉嫌爆窃。人员亦于该名男子位于秀茂坪邨的住所内检获衣物及波鞋等,怀疑与案有关。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正调查被捕男子是否与区内其他爆窃案有关。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区重案组人员跟进。 秀茂坪重案组第二队侦缉高级督察许涵芳昨日称,在接获市民报警后,人员翻看闭路电视发现疑犯在大厦内徘徊,乘有长者行出住所扔垃圾,木门虚掩及铁闸没有上锁时,便迅速入屋盗取财物。三名受害人都看到疑犯入屋,但喝止无效,疑犯在其中两个单位得手,另一个单位就事败。警方经调查后昨早锁定疑犯,到疑犯位于秀茂坪邨的住所,将他拘捕。 根据本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1条列明入屋犯法罪,任何人作为侵入者进入任何建筑物或其部分,意图偷窃在该建筑物或其部分内的任何东西,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