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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生藏士巴拿及喷漆被判社服令
发佈日期 : 2021-01-20

防暴警员在浸会大学外拘捕涉嫌堵路的示威者。(资料

【本报法庭组报道】有示威者前年11月11日发起大三罢,连续数日多区都有市民响应堵路及瘫痪交通。一名浸大男生在浸大外因堵路被捕,警方在他身上搜出士巴拿及喷漆。他早前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昨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表示,法庭不容许破坏社会秩序行为,考虑被告有深切反省,加上收押三星期已令他「极之警醒」,明白再犯案会面对怎样的刑责。

被告林国安(21岁)被控于2019年11月13日,在九龙城联合道与金城道交界保管两支士巴拿及一支喷漆。辩方求情时强调被告「好爱呢个地方,想为呢个地方出一分绵力」,但用错方式,被告实出于愚蠢及卤莽而犯案。被告的求情信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深切反省。此外,被告亦提到曾于去年12月服用危险药物,但他明白不应该利用这方式处理压力,并承诺会与不良朋辈断绝来往。被告希望「受之社会,回报社会」,故冀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认为,从被告的社服务报告及求情信可见,他已明白自己的过错及找到未来的方向。裁判官要求被告在履行社服令的同时,遵守四项附加条件,包括按感化主任指示居住、工作和学习;不再接触危险药物;按感化主任要求提供尿液样本作检测有否滥药;以及接受情绪和滥药辅导,被告要在半年完成120小时社服令后,提交进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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