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港燈與中電今日會到立法會交代來年電費調整,據了解,行政會議今日預料將商討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中期檢討,據了解,當局擬收緊協議下供電可靠性及恢復供電的指標;當發生供電事故,電力公司盡快恢復供電即可有獎的安排或將有變,並擬加入新指標,懲罰出現大型供電事故。
政府與中電及港燈分別簽訂現行《管制計劃協議》,於2018年10月1日及2019年1月1日生效。現行《協議》有效期為15年,將於2033年屆滿。而政府與電力公司均有權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為止的年度內要求修改《協議》的任何部分,任何修改《協議》的建議須經政府與電力公司雙方同意才能實行。
停電事故獎賞制受社會關注
今次中期檢討的焦點,預料會及協議中的獎罰指標。事緣今年4月19日,港燈因供電系統發生故障,導致港島廣泛地區停電約48分鐘。以港島大停電為例,如港燈今年內再無其他事故,反可因有關大停電事故,在現行管制協議的獎懲條款下,可獲額外賺取0.015個百分點的准許利潤,以港燈去年賺取29.54億元計算推算,即相等於約553.9萬元。
由於有關停電事故影響範圍廣泛,有關獎賞的機制度廣受社會關注,因此在今次的檢討中,預料有關獎賞機制在檢討下將會有變。
至於來年電費調整的問題,現時市民繳付的電費,由基本電價及實報實銷的燃料費組成。兩電的投資基建會從基本電價收回,中電已連續兩年維持基本電價每度電93.7仙,港燈今年年初加至每度114.5仙。至於每月變動的燃料調整費,由5月攀升至高位後回落,中電下月每度電收49.4仙,港燈46.3仙。
兩項收費相加,中電與港燈在12月每度淨電價,分別是每度143.1仙及160.8仙。不計特別回扣,相較今年1月,淨電價分別下調約8%及18%。
能源諮詢委員會前委員余遠騁估計,兩電未來會有新的5年計劃,必定會淘汰舊有機組,特別是燒煤機組,又會將天然氣發電比例,可能由5成增至6成至7成,機組有機會增加。而政府是否批准風場興建,亦涉及增加資產值,因此對電費加價有一定壓力,最終有機會增加基本電價。
至於燃料費,因應國際天然氣價開始波動,余遠騁認為,兩電落成海上液化天然氣站,可以有更廣泛氣源、價格較低。
葛珮帆冀基本電價加幅在1%以內
民建聯立法議員葛珮帆就期望,兩電將基本電價加幅壓縮在1%以內,與市民共度時艱;而政府今年跟兩電就《管制計劃協議》展開中期檢討,亦應要兩電與市民分擔燃料費加幅。
她又要求,取消兩電在停電事故後在特定情況下恢復供電可有獎勵的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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