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匯联金融发出公告,指港交所覆核委员会决定将上市委员会对该公司的除牌决定发还重审。事情要由今年五月讲起,当时上市委员会对匯联金融作出除牌决定,主要由于匯联金融停牌已有一年,但仍未能符合復牌指引要求,用易于明白的文字表达,主要包括要发布未发布业绩、解决核数师对业绩的保留意见、解决市场对于前主要股东仍能对公司施加影响的疑虑以及符合GEM上市规则17.26规定,即没有业务规模不足。
一年逾百份公告应对復牌指引
不过,匯联金融虽然停牌一年,但真正启动復牌工作,在于旧年底有新投资者入场开始,其后仅仅半年已经对各项指引都提供了解决方案及进行实施,即使到今年5月上市科在「死线」敲响丧钟,匯联金融仍然做足功课,由5月至今,先后根据各项復牌指引进度发出逾40份公告,积极回应上市科的要求。
而覆核委员会亦注意到,匯联金融于覆核聆讯时的情况与三个月前已大不相同。于覆核委员会聆讯上上市科亦确认,匯联金融现已达成根据上市科所提出的復牌指引内的多项条件,余下仍然存在争议的復牌指引只剩下核数师曾就公司财务业绩不发表意见以及公司最新情况是否存在业务不足。
近三个月显着进度未获考虑
针对上述的小量争议,匯联金融于8月9日发出公告,指出公司所委聘核数师已出具的报告,同意公司有关2020年核数报告内不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内容已得到解决。同时,由于核数师确认2022年上半年帐目与事实相符,证明公司业务营运已得到改善及符合GEM上市规则17.26条的要求。而于上周五,匯联金融已发出中期业绩报告,时间上已与一般上市公司达致相同的披露进度。
公司停牌超过指定期限而及后透过覆核而得以復牌,今年也有一单主板的国家联合资源(00254),当时上市科同样指国家联合资源业务不足,后来公司管理层召开记者会,并邀请媒体上京参观公司客户,以展示业务具一定规模,最后在今年正式获港交所批准復牌。
说到底,如果上市公司被DQ,最受损害的无疑是小股东,因而如果一间上市公司愿意以最大努力符合復牌指引,相信上市科也不会视若无睹,在可行情况下要应该在合规合理的前提下为公司復牌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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