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警方拘捕一名22歲男子,懷疑與秀茂坪寶達邨三個單位,專門針對長者的連環盜竊案有關,受害人共損失800元現金。賊人經常在樓宇走廊踱步,乘長者開門倒垃圾,便乘時迅速入屋盜取財物。雖然長者們都能目擊疑犯入屋,但喝止無效。 警方昨日在秀茂坪區這名男子,涉嫌與本月在區內發生的三宗爆竊案有關。警方於4月21日接獲兩名82歲及84歲的長者報案,指出他們位於秀茂坪寶達邨達康樓的兩個單位分別遭爆竊。警方於4月23日再接獲一名62歲男子報案,指其位於地點寶達邨達祥樓的單位遭爆竊。三宗案件的損失合共為現金約800元。
乘長者步出住所迅速入屋
經調查後,秀茂坪警區重案組及秀茂坪分區特遣隊人員,昨日上午約10時在秀茂坪區拘捕一名22歲姓梁本地男子,涉嫌爆竊。人員亦於該名男子位於秀茂坪邨的住所內檢獲衣物及波鞋等,懷疑與案有關。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正調查被捕男子是否與區內其他爆竊案有關。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人員跟進。 秀茂坪重案組第二隊偵緝高級督察許涵芳昨日稱,在接獲市民報警後,人員翻看閉路電視發現疑犯在大廈內徘徊,乘有長者行出住所扔垃圾,木門虛掩及鐵閘沒有上鎖時,便迅速入屋盜取財物。三名受害人都看到疑犯入屋,但喝止無效,疑犯在其中兩個單位得手,另一個單位就事敗。警方經調查後昨早鎖定疑犯,到疑犯位於秀茂坪邨的住所,將他拘捕。 根據本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列明入屋犯法罪,任何人作為侵入者進入任何建築物或其部分,意圖偷竊在該建築物或其部分內的任何東西,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