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05月 09日
星期五
   | 氣 溫 : 27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李卓人姨仔鄧燕梨認妨礙司法公正 還柙候判
發佈日期 : 2023-12-08


【本報記者報道】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今年3月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其妹鄧燕梨涉嫌在警方搜屋前兩度進入單位取走涉案證物。鄧燕梨承認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護姊心切」,並非有預謀或意圖銷毀證據。裁判官曾慶東認為被告兩度進入單位,顯示經過思考和部署,案件性質非輕微,監禁是無可避免,押後本月21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鄧燕梨(63歲)報稱無業,其胞姊是前職工盟總幹事、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今年3月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國安處拘捕。案情稱,鄧燕娥在3月9日,於赤柱警署聯絡法律代表,要求律師通知被告前往其美孚新邨的單位,開門予警方搜查。

當日下午4時52分,鄧燕娥由警方押解到單位,由被告輸入電子門鎖。警方調查後發現,在警員到達單位前,被告曾兩度進入單位,閉路電視可見被告在下午2時24分到單位樓層逗留了69分鐘;直到3時43分再折返,逗留41分鐘。

警方懷疑被告檢取證據,在3月11日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獲悉胞姊被捕,故到單位拿取胞姊的手機及手提電腦。經法證檢驗,電話及手提電腦內有鄧燕娥予丈夫李卓人的信件,以及家人圖片等。

鄧燕梨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辯方求情稱,被告於1987年得到社會工作的碩士學位,一生服務香港社群,而與任職醫生的丈夫育有一子一女,子女均已長大成人。

裁判官稱判監無可避免

辯方續稱,被告自小喪失父母,與兩名姊妹一同長大,被告只是「護姊心切」,她當日到警署為胞姊交保釋金時,甚至帶同帶走了的電腦及電話,可見她並無預謀,只是愚蠢犯案,其行為並非有預謀或意圖銷毀證據,而電腦內只涉及簡單個人資料,不涉及任何資料與調查鄧燕娥有直接關係。

裁判官曾慶東表示,被告兩次折返胞姊住所,顯示經思考和部署,案件性質非輕微,判處監禁無可避免,會索取背景報告,本月2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