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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票價機制與物業利潤掛勾 議員促作檢討 改掛勾基本業務
發佈日期 : 2024-03-27

港鐵作為集體運輸系統,是市民出入的主要交通工具。

【本報記者報道】政府去年修訂港鐵可加可減的方程式,引入港鐵本地物業利潤作為扣減。新可加可減機制第二年套用生產力因素與物業發展利潤掛勾,有100億元或以上可減0.8%。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港鐵的物業利潤只佔總利潤小部分,應改以基本業務收益掛勾。

去年修訂的可加可減機制,將生產力因素與港鐵物業發展利潤掛勾,無論上年度賺或蝕,在機制下扣減至少有0.6%,物業利潤越多、減幅越高,上限0.8%。以去年為例,生產力因素有0.8%減幅,因為前年物業發展利潤超過100億元,至於今年計算票價加幅,因為去年物業利潤只得約20億元,減幅就只有最基本的0.6%。

特別扣減門檻過高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為,去年機制調整後的新方程式存在問題,包括特別扣減門檻太高,即使在過去物業市場興旺時,亦只有3年才有特別扣減,明顯門檻並不合理,認為一個可持續及有效的票價調整機制,不應經常觸及封頂上限或延後加幅。

他指港鐵的收入或盈利是來自於車票、車務收入、車站商場、商舖及寫字樓收租、海外投資等,以今年為例,港鐵基本業務盈利逾60億元,較去年基本業務的表現、尤其經常性業務表現進步很多,如以50億元基於基本業務收益掛勾,今年已可有額外扣減。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就指,港鐵非物業收入包括商場租金、廣告收入,以及新鐵路站商舖租金等會越來越多,收入永無止境上升,形容是獨市生意,但票價檢討機制沒有將非物業收入計算在內,未來會跟政府及港鐵檢討有關機制 。

翻查過去數據,兩鐵在2007年合併後引入票價可加可減機制,但實施多年來,只有在2021年減價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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