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去年11月18日有網民在中環發起「和你Lunch」快閃堵路,一名司法機構助理文書主任涉在畢打街堵路及煽動他人襲擊一名女子,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她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錢禮考慮被告已收押14日,相信已明白監禁的滋味,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十分正面,決定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又告誡她不應以暴力方式來改變他人看法。
被告施妙珍(28歲)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指她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
#官:不應以暴力改變他人看法
案發當日,有網民在中環堵路,事主江慧如目睹約7至8人以雪糕筒等雜物堵路,她嘗試清理路障並拍下示威者的照片,即遭被告及其他示威者阻撓。被告向在場人士表示「呢條八婆影相」,示威者包圍事主,並要求她刪除照片,最終她在另一名路人掩護下離開。被告案發兩日後,在高等法院外被捕,警方在其寓所搜獲案發時她身穿的衣物。
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因本案失去穩定及收入優厚的公務員職位,已是極大的懲罰。她案發時身穿便服,非黑衣人打扮,可見是非有預謀犯案。
#求情指案發後失業兼還押14天
錢官考慮被告坦白認罪,報告內容正面,相信她已知錯及明白武力不能解決問題,考慮到她認罪後還柙了14天,體會過獄中滋味,更因本案失去公務員工作,損失不少,故接納報告建議,判她履行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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