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闻部报道】医学界、卫生服务界及法律界82名选委就近日有受伤示威者在医院被捕发表声明,敦促警方停止向任何医护人员,口头查询病人个人资料应向法庭申请命令,才能取得病人医疗报告。警方发言人昨晚回应 时表示,根据香港法例,如警务人员合理相信有人干犯可被判处监禁的罪行,便可作出拘捕,即使该警务人员没有为此而发出的手令,亦可行使拘捕的权力。对于一些没有事实根据的指控,警方表示遗憾。
早前有反修订《逃犯条例》的示威者在医院被捕。包括医学界等超过80名选委,要求警方切勿阻碍救护工作及尊重病人私隐。衞生服务界选委洪梓然表示,有同事反映612当日医院出现无委任证的警员,在不同位置偷听医护人员说话,并以恐吓方式询问有关伤者的资讯。医学界选委黄任匡说,现时有机制让警方索取有关人士的医疗报告,认为警方应按机制处理,医管局应向外发放讯息,任何人不应滋扰和妨碍,以及及向医护人员施加压力,以曝露病人私隐。
#3人在院内被捕 质疑偷听对话拉人
就各界关注警察在医院行使警权,警方发言人昨晚回应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50条,如警务人员合理地相信有人干犯可被判处监禁的罪行或在订明的情况下,便可作出拘捕。另外,即使该警务人员没有为此而发出的手令,亦可行使拘捕的权力。
发言人解释,所有急症室警岗每日均有警员24小时当值,负责为急症室医护人员与警方单位联络。如有由医护人员转介需注意的个案,例如怀疑伤势是在牵涉刑事成分的事件中造成,当值警员会进行初步调查,然后把报告交由相关警方单位跟进。另外,如果驻守急症室的警员在急症室大堂发现有求诊者,包括受害人或疑犯怀有可疑的伤势,警方亦会主动跟进相关案件。警方亦会在不同的情况下到医院工作,包括在收到报案后到医院向报案人或相关人士了解情况、了解受害人或涉案人士的伤势及安排被捕人士到医院接受治疗等。
#警方:对没事实根据指控 感到遗憾
发言人特别强调,警方在医院调查任何个案或进行任何行动时,并不会阻碍任何人士接受治疗,同时绝对尊重病人私隐,以及任何人士应有的其他权利,包括聘请法律代表。
发言人强调,任何人士如对警方有任何指控,欢迎向警方提供具体证据以作跟进。对于一些没有事实根据的指控,警方表示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