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梨树路去年3月发生恐怖车祸,一名母亲抱着2岁女儿在路边候车时,一辆上斜驶至黑色宝马房车突然失控冲上行人路,压向母女,母亲奋不顾身紧抱保护女儿下,双脚分别断肢及血肉模煳重伤,送院截肢保命。任职地产经纪的涉案司机早前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严重受伤,区域法院周一(15日)听取辩方进一步求情后,押后至月底判刑。
被告陈晓昇,29岁,承认于去年3月19日在荃湾梨树路危险驾驶,令36岁女途人杜颖楠严重受伤。代表律师求情时称,被告当时很忙,案发前一晚有一宗成交,到了上午又要开会,事发时驾车回家取佣金,形容被告「发鸡盲」,是低级错误,只因太忙而分神,但没有超速、醉驾。
法官郭伟健听完求情,质疑被告没有足够休息而驾驶,最终导致危险驾驶,认为现阶段判监的可能是百分百,但见到辩方用心求情,会重新考虑一次,心目中刑期未有定案;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本月3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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