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昨日發生撞船致命意外,一名近八旬漁民在舢舨上收網期間,突然被一艘快艇撞及並墮海,水警到場將老翁救起,發現他頭部重創,昏迷不醒,送院搶救無果,證實死亡。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危害他人海上安全」拘捕快艇上兩名男子。本報港聞部報道
事發於昨早9時52分左右,一艘遊艇與一艘纖維舢板在西頁榕樹澳對開企嶺下海面附近相撞,正在舢舨工作的男子梁X喜(79歲)墮海。水警接報到場,將陷入昏迷的梁X喜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惜延至昨早10時39分證實死亡。警務人員經初步調查,懷疑男子石X喜(47歲)與男子胡X健(34歲)駕駛的一艘遊艇,撞及涉事舢舨,兩人涉嫌「危害他人海上安全」被捕,案件交由水警總區重案組跟進。
正在舢舨上收蟹網 據了解,男事主一家同在附近漁排上居住,當時正在舢舨上收蟹網,涉事快艇正由西頁送貨到漁排,期間突然撞及舢舨,發生巨響,男事主失平衡路落海中,失去知覺。 西貢區議員李家良表示,男事主乘坐的舢舨當時是靜止的,不太明白為何快艇未有見到男事主正在收網。他指出,榕樹澳村一帶,每逢假日都會很多人玩水上活動或遊船河,希望當局可以設限速區,減少意外發生。 水警在意外後將涉事快艇及舢舨拖走到馬料水水警基地調查,在遊艇套取指紋,又檢查兩艘船的安全設備,包括點算救生衣數目。海事處回覆查詢時表示,已知悉兩船相撞事件,事件正由相關部門跟進。
希望當局設限速區 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任何人藉任何非法作為,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危害或致使危害任何船隻所載或在任何船隻之內或之上或在海中的任何人的安全,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四年,而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舢舨船上須配備最少一件救生衣以及一個救生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