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的士司機陳輝旺六年前疑與日籍乘客因車資糾紛發生口角,警方到場調查將懷疑打乘客的司機拘捕,陳疑不合作,遭警員箍頸扯上車,陳頸椎受傷,留院一個月後傷重不治,死因庭昨就陳輝旺的死因繼續聆訊。醫管局骨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李淵粦重申死者遭警員以手繞頸部扯至雙腳離地,被多股力量拉扯,致令死者頸椎移位。代表曾箍死者頸警員的律師質疑李醫生立場「偏頗」,不考慮死者頸椎神經受重傷有可能是入院後才造成,李醫生不同意。
李淵粦醫生日前以專家證人身份供稱,根據案發錄影片段及死者醫療報告,他認為死者遭警員以手繞頸部扯至雙腳離地,有向上及下墜力量拉扯,加上有旋轉力,是令死者頸椎移位的主因。死者受傷前與警方掙扎時馬步很穩,受傷後則四肢無力,頭顱垂下及不能坐直更證明了他頸椎移位是遭警員箍頸所致。
代表「箍頸警」林偉榮的大律師向李醫生指出,司機送院期間及入院初期,沒有向救護人員投訴頸痛,那是否有可能司機感覺不到頸痛。李解釋,病人的臨床病癥及身體變化並不同步,需要醫生不斷檢查;司機亦有可能因服用了止痛藥阿司匹靈,才沒有向醫護人員透露頸痛。律師一度誤稱李醫生為「醫管局主席」,李表示自己只是醫管局轄下「微不足道」的骨科服務統籌委員會主席,所作意見都基於死者的排版等資料,憑經驗及無私地作判斷。
李作供完畢後,特別向家屬致以慰問,對於院方未能夠逆轉死者的頸椎傷勢,表示遺憾及抱歉,盼家屬「走出哀痛,好好生活」,死者遺孀聞言痛哭及點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