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屯门一间特殊学校的9岁自闭症男童疑遭校内的男註册社工兼宿舍家长,把其头撼墙及拖出房施虐惩罚,过程全被校内闭路电视拍下。男童的父亲事后接获匿名人士举报,于是报警,被控以普通袭击罪,案件昨在屯门裁判法院审理。被告否认控罪,水佳丽裁判官认为,闭路电视已拍下案发经过,证据确凿,故裁定被告罪成,判罚款5,000元。水官直斥被告身为社工,应富有爱心,照顾有需要人士,若不能接受此工作环境便,应离开。
被告周耀麟(37岁),案发时任职香港基督教服务处培爱学校。他被指控今年3月6日在学校的饭堂和休息室内袭击一名9岁男童。案情指出,事主本身患有自闭症、轻度智障及语言障碍,他自去年9月开始于香港基督教服务处培爱学校寄宿。
男童躲避被告 被拖离饭堂
该校宿舍家长冯艷芬供称,案发日上午约8时,9岁的事主与其他学童在休息室内准备吃早餐,只见事主行近同学身边,及后有同学大叫,她遂上前了解,发现事主抓伤了同学的右面颊,同学脸上有约3至4寸的抓痕。冯安抚该同学,并要求事主返回原来的座位,及后将事件告知被告,希望被告跟进。
控方审讯时播放校内饭堂的闭路电视记录,可见事主无故抓伤同学,有职员安排他坐在房间一角的一张椅子上,期间四肢不断摇晃。被告及后行向事主,事主见被告迫近,即时躲避及跌坐椅子旁的地上,被告遂捉住事主的衣领及手臂,撼他的头向墙,随后将他拖离饭堂。辩方反驳指出,从影片可见,事主推跌木桌,并踢飞鞋子,而事主一向有行为问题,会吐口水、抓伤及出脚踢职员、学童。
被告故意袭击 行为很鲁莾
裁判官水佳丽裁决指出,从影片可见,被告慢慢走向事主,事主为躲避被告而跌坐地上,被告手执事主衣领及手臂,将他的头撞向墙及强行拖出房间,被告所为是故意袭击事主,行为很鲁莾,不能合理化,裁定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表示,被告育有两名分别5岁及2岁的子女,被告需要处理不少有问题儿童,压力非常大,以不适当手法处理事件是因环境造成,被告现已转行从事保险业,以后都不会再犯。
官:照顾问题儿童更需富爱心
水官直指被告在特殊学校任职社工,要知悉工作情况,这些儿童出生已出现问题,「有得选择亦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水官指出被告身为註册社工及宿舍家长,照顾有问题儿童时需要有爱心,若不适应便应转工,「你处理唔到,做唔到,就走啦,就係咁简单」,判刑时考虑到被告已转工,不会再犯,本案属单一事件,故判被告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