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前中共黨委書記楊信2014年9月倒台後,一直未有受審訊息,而其判決書近日才公布,披露他被控18年間貪污巨額財產,並已於2016年判處15年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法院審理查明,楊信家庭財產及支出共計約3.036億元人民幣(折合約3.51億港元),其中房屋就有46套,遍布東北至海南島。 本報兩岸組報道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布的《楊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刑事一審判決書》顯示,楊信1995至2013年在擔任大慶市副市長、市長,齊齊哈爾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李麗華(另案處理),收受企業及個人款物折合人民幣1,490餘萬元。法院還審理查明,楊信家庭財產及支出共計折合人民幣約3.036億元,其中超過6,148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在楊信家庭財產中,包括有價值9,000多萬元的房屋46套、價值2,000餘萬元的龍江銀行股份及銀行存款9,000餘萬元等。
●判決書近日公布
1950年4月出生的楊信,上世紀90年代起歷任大慶市委常委、副市長,大慶市委副書記、市長,黑龍江省農委主任、黨組書記等職,2000年8月調任齊齊哈爾,歷任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2013年5月退休。退休1年4個月後,楊信落馬。
2014年9月25日,據中央紀委官網消息,在中央第八巡視組的指導下,經黑龍江省委同意,黑龍江省紀委對齊齊哈爾市委原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楊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組織調查。2015年11月16日,黑龍江省紀委發布消息,決定給予楊信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判監15年
2015年11月30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就楊信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6年11月29日,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顯示,楊信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其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