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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銀行家注射肉毒死亡 家屬索償
發佈日期 : 2019-05-30

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針後,昏迷後死亡
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昨被索償。
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針後,昏迷後死亡
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昨被索償。

【本報法庭組報道】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86歲),涉嫌去年11月在尖沙咀的診所為52歲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針後,對方昏迷後死亡,他當時向警方表示張淑玲報用哮喘藥後暈倒。李宏邦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等21項控罪,案件本月初已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死者家屬入稟高等法院,指李宏邦醫生在事件涉疏忽及違反對死者照顧責任,導致死者最終因腦部缺氧及心臟停頓致死,要求作出賠償。


原告是死者張淑玲的遺產代理人及受養人張美玲及張愛玲(俱為譯音)。入稟狀稱,被告李宏邦醫生及其有關人士於2018年11月11日,在其位於尖沙咀的診所替死者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鎮靜劑或麻醉藥時,因疏忽及違反對死者照顧責任而導致死者於同月12日死亡。


李醫生的疏忽包括施用鎮靜劑或麻醉藥(包括Propofol)時沒有作好準備,亦沒有恰當考慮對死者產生的風險,而向死者施用鎮靜劑時,對其監察及管理均不合水平。當死者出現呼吸困難時答辯人沒有作出專業急救,包括缺乏高級救命支援,例如輔助氧氣,以及搶救死者時不稱職及沒有合適受訓人員,加上延誤召喚救護車,導致死者最終因腦部缺氧及心臟停頓及死亡。入稟狀沒有列出索額金額。


李宏邦早前被警方控告兩項「企圖誤導警員」,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和七項「沒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罪名。案件已在本月7日提堂,押後至8月5日再訊,以待驗屍、毒理報告,以及控方尋求法律意見。


據悉,女死者張淑玲生前任職瑞士寶盛私人銀行董事總經理及高級客戶經理,仍是單身,家住半山梅道12號嘉富麗苑,本身還是六間公司董事,多年來以近億元購入半山、黃竹坑道、沙田等最少九個豪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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